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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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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5: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辽宁大连
本帖最后由 小猴子波波 于 2017-11-6 15:10 编辑

马上年底医政检查了,相信外来器械管理是检查的重点,现将我院的管理制度分享给大家,还请批评指正。
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管理制度
一、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对植入物和外来器械应严格规范的管理。
二、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制度,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
三、     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过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查看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     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进行外来手术器械使用的专业培训,以掌握器械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五、     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器械时,应提前24小时—48小时将器械送至消毒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六、     严格交接手续,查对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记录完善。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予清洗和消毒灭菌,严禁手术室使用。
七、     消毒供应中心接到器械后,按照器械说明书提供的清洗消毒灭菌方法及参数进行处理;按照清洗消毒的流程(10个步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并进行生物监测,待监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记录详实。八、     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相关科室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系统。
九、     手术室使用前,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内包外指示卡的情况是否符合灭菌要求,然后使用。并保存灭菌指示卡于病历中,以备查验。
十、     急诊手术须使用外来器械时,必须履行上述手续,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和手术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并记录全面。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 器械供应者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如为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应事先经过手术室及院感科安排的培训计划,并考核合格,取得院感科发放的准入证,手术室护士长必需见证方可允许进入,且每次限一人。
十二、 手术室或消毒供应中心不负责保管厂家手术器械,手术结束,对器械进行初步清洗处理后交于器械供应者并有交接手续。
十三、 医务人员在植入物使用前,应严格核对,检查其包装的完好性,有效性,标识齐全清楚,方可使用。
十四、 严禁手术人员私自使用未经医院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检验的植入物,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外来器械(包括植入物)必须是经过医院严格监控,器械科或采购中心应查看有关资料,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进口注册证、准销证等卫生权威机构的认可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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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5: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内蒙古赤峰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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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5: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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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5:3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路过学习,谢谢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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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吉林长春
下载学习多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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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临沂
学习并收藏,非常感谢波波老师的无私分享!

点评

还请老师批评指正哦  发表于 2017-1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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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安庆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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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宿州
非常感谢版主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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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喀什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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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大连
谢谢波波老师的分享,正需要这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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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5: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淄博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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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5: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淄博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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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5: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淄博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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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07: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怀化
学习,收藏,感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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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0: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邯郸
非常需要!论坛真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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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1: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阿勒泰
学习  收藏 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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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8: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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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7 09: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唐山
多谢老师的分享,我院正在修改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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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3 10: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交通大学
非常感谢老师们的分享,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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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3 16: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西宁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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