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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场所名称您改了吗?WS/T 527-2016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25 23: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
根据11月1日就要实施的WS/T 527-2016《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卫生行业标准要求,目前的“治疗室”应改为“治疗准备室”,而“治疗室”需要承担骨穿、腰穿、换药等功能,我理解为“换药室”,而“处置室”为准备皮肤及清洁灌肠等。这些,您改了吗?一块标牌,全院全部更换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关键是重新制作的牌子与原来的相比会有色差,不知大家是如果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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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7: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无锡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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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宁
规范中说是新建、改建的区域,是不是说明目前已建的不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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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漳州
下载学习收藏。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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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新规范指出:治疗室、治疗准备室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有通风条件可以不安装消毒设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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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我们还没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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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莆田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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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邯郸
我院新建院区采用新名,老院区现维持原样未改动。这次“处置室”的意义变化较大,原来的处置室就是处置医疗废物的地方,现在有治疗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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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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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张家界
规范中说是新建、改建的区域,是不是说明目前已建的不用改?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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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西宁
学习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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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我们新病房楼刚投入使用,名称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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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8: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liuanyun 发表于 2017-10-26 08:18
新规范指出:治疗室、治疗准备室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有通风条件 ...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大家的医院都能设置处置室吗?医院寸土寸金,有这个必要专门设一个室做清洁灌肠和皮肤准备吗?
我们医院新建大楼,提出以上要求,产科主任跳了起来:我干了几十年了都没听说过,难道给病人备完皮,还要让下床,光着屁股,换个房间再插尿管?话糙理不糙,想想也挺荒唐

点评

人家说的没错呀,也许是我们理解偏差。  发表于 2017-10-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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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绍兴
不改行吗?更换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我觉得原来的很好,治疗室就是护士化药用,换药室就是医生换药用。大医院发展了,小医院萎缩了,骨穿、腰穿现在已经不做了,手术都很少了,偶尔的准备皮肤及清洁灌肠可在换药室进行。改了的话,治疗准备室用于护士化药和医生换药,原来的格局都要换过,但处置室基本可以闭门不用了,是不是很不合理。

点评

很有道理  发表于 2017-10-26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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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绍兴
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7-10-26 08:53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大家的医院都能设置处置室吗?医院寸土寸金,有这个必要专门设一个室做清洁灌肠和皮肤 ...

我们12年搬迁的医院,治疗室换药室都是量身定做的,处置室是处置废物用的。这样改来改去确实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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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西太原
个人理解,这个场所名称的改变,不是我们院感科说了算的,院感人就是用于承担责任,主动工作,这是医院的总体工作。就像我们原来的院长,就是不让叫消毒供应中心,只许叫消毒供应室。理由是原来国家下过文件,不允许随便叫“中心”,所以,让人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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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枫桥三贤 发表于 2017-10-26 09:23
不改行吗?更换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我觉得原来的很好,治疗室就是护士化药用,换药室就是医生换 ...

非常理解老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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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衢州
遨游凡间 发表于 2017-10-26 07:58
规范中说是新建、改建的区域,是不是说明目前已建的不用改?

同意老师的理解,我们医院二期病房大楼很快上马,到时再按2016《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来命名吧,目前在使用的没有强制要求就不再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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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濮阳
学习过,认为不是我们医院感染管理科的事,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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