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751|回复: 21

[求助] 关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诊断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15 15: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我看定义上是留置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也就是说留置当天发生的尿路感染也算!可是最近看华西医科大宗志勇教授的课件,他里面要求置管要2天后,这有矛盾吗?还是说现在医院感染的判断各个省都不一样!
贡献点排行榜:
发表于 2017-10-15 17: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的定义确实对置管的最短时间没有要求,但是在2013年美国CDC修改了监测定义,加上了“置管2个日历日以上”这一规定。也有人说如果加上了这个最短时间限定,会漏掉部分因为置管时污染导致的感染。其实两个都对,为了监测的一致性,你以前用的什么定义,也可以沿用,只是在监测时加以说明,因为数据会不一样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娜姆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5 15: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指患者留置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5 15: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规范文件以定义的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08: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08: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真正理解老师的内涵!受益匪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09: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09: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09: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0: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0: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内容要求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3: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5: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4楼老师的观点赞,路过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6: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真正理解老师的内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6: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6 16: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点赞,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8 08: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不管是《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还是《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由于制定或立项的时间都早于2014年,因此未能纳入“二个日历日”这一规定,其实我们这里讨论的应该只是监测定义,涉及到临床诊断就比较复杂,不能死抠这个时间点了。不知对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7 21: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17-10-18 08:28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不管是《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还是《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 ...

弱弱的问一声老师,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评估,到底要从哪天开始进行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