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中规定: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部位为人体洁净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也就是说:1、手术时间长,可于术前30Min-1h,术中使用,术后最长24h。
2、高龄、糖尿病不合并感染疾病的也可术前30Min-1h,术中使用,术后最长24h。
3、合并心脏手术的可于术前30Min-1h,术中使用,术后最长48h。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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