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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BBS管理人员负责制度及申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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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13: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上海
BBS的管理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各板块的监督与协调工作则由版主完成,版主是在网友中产生的、共同管理BBS的优秀网友,承担BBS的管理工作。
对BBS管理人员的要求: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论坛规定,贯彻执行版主制度,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2、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具体删贴标准如下:
  (1)攻击党、国家和**的内容;
  (2)意识领域或者政治立场有争议的内容;
  (3)语言恶毒、无理取闹、造谣生事、人身攻击的内容;
  (4)猥亵及色拉油内容;
  (5)内容空洞言之无物的文章;
  (6)张贴商业广告及外部链接;
3、积极引导发帖:
包括话题讨论帖及原创文章帖,提升论坛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各个论坛根据自身性质与定位,定期推出引导性话题,组织网友参与讨论。同时版主可根据自身特点尽可能多发原创帖,营造论坛的原创氛围。珍惜网友所发布的作品,尊重发布者的的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的行为.并应有原则性的进行相关的加重和加精华处理,对于长期表现良好的网友会员,应给予威望奖励.
4、提升综合人气:
包括及时、公正地对论坛内的好帖子进行置顶、加精华区等推荐性、鼓励性处理,转移非主题贴,使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得以确立,以及做好各项在论坛上有效提升网友参与积极性的举措。
5、及时维护所管理论坛的正常秩序:
积极中立的参与调节,公平公正的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维护论坛版主群形象,任何时间情况下都不得与网友发生激烈冲突。版主应尽量以和善而不是高傲的态度对待网友,对于在版面有不规范举动的网友应尽量沟通,进行劝告。
 6、回复:
浏览起码全版面60%的帖子数量,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跳过或者不做任何理会.也可以根据不同性质转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版面.不会的问题,向其它版主或上级版主报告.
 7、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
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疏导为主,慎用权力,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管理员通报。保持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或者敏感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如果论坛内有争吵,斑竹应负起协调的工作,维持版面秩序,并要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避免个人情绪以及个人私情来处理问题.引起更大不满.否则以失职论.
  
  8、组织网聚活动:
包括定期组织所辖论坛网上、网下有关活动。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有意义,具体活动方案需事先与管理员沟通。任何版主未经站的书面许可或者委托,不得以本站的名义在外私自组织活动,违反者立即撤职,并且本站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
 
9、各版主不得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员的同意。泄露自己管理帐号和密码给他人使用,则视为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撤销所担任的职务,记录归档,此后该用户不得再担任版主。
10、版主与版主及会员的相处: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可以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和互相伤害的行为。版主若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凡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社区管理员以及管理团队审核事情属实者,取消其版主权限 ,并在社区公告版以及版主所属版面公开.版主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并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并且在社区内发出公告.严重行为者将追究责任.
关于辞职和请假.
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在“站务管理”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社区管理员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斑竹.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社区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该网友将会被社区优先考虑.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而不能管理论坛,可以向社区管理员提出。请假单提交到“站务管理”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请假期限一般为1-21天)版主请假前必需和该版其他版主以及管理员或总版主协商好论坛版务的处理工作.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网友可以在社区办公室中发文列举出证据,或者是管理团队成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斑竹,经社区管理员调查属实后,根据失职情况给予处罚,并且要求版主对网友进行道歉交代事件并且到所属版面进行书面解释道歉.版主任免由社区管理员、版主、网友进行考核,由管理员进行最终任免.

关于版主的任,免职:
 
1、版主的任职需要通过一个月的试用版主期,试用期到合格即转正;
2、两名以上管理员或者三名以上超版及一名管理员联合推荐之版主可破格录用,无需试用。
3、在职版主连续一周未请假并不履职者,当撤消其版主职务;
4、在职版主有严重违反社区规定的,当撤消其版主职务;
5、和本网站没有合作关系,却在论坛上发布广告信息,或向其他网站拉人,当撤消其版主职务;
6、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当撤消其版主职务;
7、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当撤消其版主职务;
8、在职版主有不胜任版主工作的,各版版主由区版主或者超级版主提出、区版主由超级版主提出,经由管理员确认可以解除不胜任版主之版主职务;
9、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会成立稽核小组,负责考察各版主的履职情况,稽核小组定期向管理层提交版主考核报告;
10、管理员要按照《版主的任职和解职流程》进行管理操作,一般情况下,管理员不得单独执行任职和解职版主的操作,任职和解职版主均要求在《论坛管理》处公示;
11、版主的任职和解职我们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关于版主的监督
论坛将执行末位淘汰制度,对版主的工作进行评估审核!并决定其任免情况!管理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关于版主的申请:请申请者首先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如下5项条款:
① 申请者必须为社区正式注册用户;
② 申请者已经认真阅读和了解《互联网管理公告》和《社区守则》,并自愿无条件地遵守其中的各项规定;
③ 申请者已经认真阅读《版主管理守则》,并能自发遵守该守则;
④ 申请者必须有一定的社区经验,无恶意灌水,漫骂网友,故意捣乱等社区不良记录;
⑤ 申请者必须无条件接受社区管理员对申请者、版主、版面的审核方法以及其它管理守则。

请认真填写以事各项内容
申请者ID:           
性别:             年龄段: (18以下/18~22/22~30/30以上)   
申请的版面:   
你的职业:                           专长:
固定上网时段:                      常参与讨论的社区及版面:
申请者帖子量必须达100以上.申请版主的任期最短时间为一个月,最长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后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和工作情况,我们会做出新的调整!(考虑到,各人的定性与工作原因)三个月后版主的任免不搀杂感情因素!任职超过三个月的将转为贵宾
附则: 
特殊情况下,经论坛外部邀请的版主或合作栏目的版主,申请时不受此规定限制,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并发布公告。但其成为版主后,必须接受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
用户登记制度
1、本站BBS系统须经正式注册才能使用,发表评论。
2、用户注册的基本资料包含有网名及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网站妥善保存用户注册资料,用户注册后则可使用该网站提供的所有BBS栏目和相关服务。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网站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本网站包括BBS在内的所有或者部分服务。
3、网站对各注册用户资料及BBS中的言论进行审查。
4.禁止马甲注册恶意攻击本站BBS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做封号删除的处理!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楚楚 + 10 网站兴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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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14: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资阳

回复 #1 gaoxd5 的帖子

遵守道路交通守则,搞好网站管理!!好!实在好!!我支持!!!: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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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1: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响应!我到3个月了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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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1 06: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已经想做贵宾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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