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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感染性织物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 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脏污织物:医院内除感染性织物以外的其他所有使用后的医用织物。
5.1分类收集
5.1.1应按本标准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5.1.2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5.1.3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专用水 溶性包装袋。
5.1.4专用水溶性包装袋的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的三分之二,并应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密封 状态。
5.1.5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 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1.6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5.1.7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 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肖毒方法参照 WS/T 367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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