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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啦!】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现率中,药敏报告为“中介”该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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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2: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芜湖
本帖最后由 荷儿 于 2017-4-22 22:40 编辑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指标之一: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现率中定义多重耐药菌主要包括: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RABA)、耐碳青霉烯铜绿假单胞菌(CRPAE)。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关键药物的药敏报告“中介”,比如肠球菌药敏报告万古霉素是“中介”,那么是否认定其为VRE?
类似的问题,最近论坛也有老师发帖讨论过,恰逢论坛注入检验专业新会员,借此机会开展投票活动,看看各家医院是如何判定的?欢迎大家踊跃投票哦!投票后并跟帖回复选择理由,期待您的观点与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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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中介和耐药有差别,不应判断为多重耐药菌。中介可能是因为抗生素选择压力,而细菌本身可能不含有耐药基因或者质粒。多重耐药菌防控就在于控制耐药基因或者质粒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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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1: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台州
2016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要求将中介纳入耐药计算!
“10、细菌耐药情况:指感染部位病原菌药敏结果,如耐药(包括药敏结果为中介者)在耐药上划“√”,敏感则在敏感上划“√”,未做调查中所列抗菌药物在未做上划“√”。若多次培养出相同细菌,以第一次培养细菌的药敏结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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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16: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西太原
选择2,中介和耐药有差别,不能判定为多重药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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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08: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阜阳
我保留意见,在国际专家版意见中,对MDR的判断是对抗菌药物不敏感。不敏感也就包括耐药和中介!
QQ截图20170504083445.png
QQ截图20170504083505.png
QQ截图2017050408352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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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6: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武汉
虽然看不到图,但是我支持前者!这仅仅是一个暂时的专家共识而已!更多的可能还是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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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14: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十堰
3楼老师的意见正是我用的意见,但临床科主任那里解释不通,非说是小题大做,我不知如何,毕竟诊断是医生做主的,临床科主任也是当家做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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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2 1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云南昆明
选择2,中介和耐药有差别,不能判定为多重药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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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20: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要投1,重视重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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