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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WST 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火..
发表于 2017-4-7 11:02: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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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初的时候,针对“十个新规”我们在论坛发起了一轮征集疑惑的征集帖,下面是静雨轩老师整理的征集帖的汇总,希望对大家有用,再次感谢静雨轩老师的整理!!!


2016年12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了《WST 5102016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于2017-06-01 起正式实施。对于本规范和其他卫生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许多的问题和缺陷,现将这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共同讨论。
1、同时下发的规范,也存在不同的规定。
在本规范中“7.3.7应保持通风良好,发生呼吸道传染病(麻疹除外)时应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应遵循WS/T368 的相关要求。”为什么麻疹除外,这句话表达的意思:①是麻疹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呢?②还是指不适用WS/T368的消毒方法,有其他的更好的消毒方法?规范中并没有明确。
  而在同期下发的《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在“经空气传播疾病”定义中明确了麻疹是优先经空气传播疾病。同时“9.1空气净化与消毒应遵循WS/T 368的相关要求。”也明确了空气消毒方法可以遵循WS/T 368的相关要求,并没有对麻疹疾病有特殊的空气消毒方法。
2、本规范与技术规范不一致
  在本规范中“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按照文字理解,没有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皮肤消毒剂,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就可以继续使用。
  而在2012年下发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附录A.7消毒液的监测:“A.7.2.2结果判断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明确规定了皮肤粘膜消毒液的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CFU/mL而不是100CFU/mL
   虽然此处对大家关心的“大瓶皮肤消毒剂”给予了一定的规定,但是规定与产品的卫生要求以及技术规范存在不一致性,让基层医院无法落实。
3、本规范与卫生要求不一致
在本规范中7.4中有一段话“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连续使用”的消毒剂词语来自2012年下发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4.6.2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在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31月第12卷第1期专家论坛发表了《195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新变化》其中对连续使用进行了解释:“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是指临床可连续用于器械浸泡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邻苯二甲醛消毒液,一般连续使用714天后更换消毒液;皮肤黏膜消毒液和手消毒液不属于连续使用消毒液的范畴。”
   以戊二醛为例,在《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中“4.2.2 室温条件下,加人防锈剂和pH调节剂后,用于医疗器械浸泡消毒或灭菌,可连续使用14d,使用期间戊二醛含量应≥1.8%。”也表明了戊二醛在监测合格的前提下,可以使用14天。
   本标准直接把使用范围规定在7天以内,虽然减少使用天数可以进一步保障消毒液的有效性,但是是否也存在了一定的浪费,在与消毒液产品使用说明冲突的时候,临床按照哪个标准进行执行。
4、指导原则和本规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一致
   在本规范中:“7.6.5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应控制在术前30min~2h(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应合理。”
而《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中:“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 小时开始给药。”
   两处的规定明显有矛盾,一个是最新发布,一个是更细、更具体的措施,都可以使用,到底是应该使用哪一个标准呢,我们基层医疗机构现在感到非常的困惑。因此,建议制定标准时,能够具有统一性,这样机构才能够有效落实下去。
上述所提出的问题是自己在实践过程中的一点肤浅认识和体会,有必要进一步商榷,本规范中确实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尽快制定出一套强制性的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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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7-4-7 11:13:48 | 查看全部 IP:湖北黄石
3.含氯消毒剂现配现用,加盖存放不超过24小时,结合临床实际使用情况,这个不存在持续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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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1:38:24 | 查看全部 IP:广东东莞
狮虎兽的柔柔7 发表于 2017-4-7 11:13
3.含氯消毒剂现配现用,加盖存放不超过24小时,结合临床实际使用情况,这个不存在持续使用啊?

这个不是连续使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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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1:40:27 | 查看全部 IP:河南濮阳
鱼儿飞版主,新好细,大家共同学习,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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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7 11:41:37 | 查看全部 IP:四川
ynosmile 发表于 2017-4-7 11:40
鱼儿飞版主,新好细,大家共同学习,谢谢分享!

欢迎您提出您的疑惑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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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2:07:13 | 查看全部 IP:广西
第4点,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控制在术前30min-2小时,这是2012年之前的文件或通知,但在2012年版的三级医院评审、2015年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均提到0.5-1小时给药,万古等是1-2小时。这个规定是有变动的,我认为应该按指导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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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3:07:56 | 查看全部 IP:辽宁大连
学习了,感谢静雨轩老师的整理,感谢鱼儿飞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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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7 13:22:28 | 查看全部 IP: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7-4-7 12:07
第4点,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控制在术前30min-2小时,这是2012年之前的文件或通知,但在2012年版的三级医院评审 ...

特殊情况特殊考虑,确实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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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4:40:57 | 查看全部 IP:云南昆明
期待老师提的这些疑惑能有一个权威的解答,让我们好依据统一的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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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01:36:53 | 查看全部 IP:山东日照
谢谢老师经验分享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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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08:17:54 | 查看全部 IP:广西南宁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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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09:22:35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制定标准的专家也不是全能型选手,而且标准可能形成的早而下发的晚,应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抗菌药物管理就应该遵循最新的抗菌药物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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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0:53:13 | 查看全部 IP:安徽合肥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我理解为此消毒液是指用于其它方面消毒的如8.4消毒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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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1:13:41 | 查看全部 IP:河北邢台
谢谢老师经验分享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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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1:33:48 | 查看全部 IP:内蒙古赤峰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讨论分析,要学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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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6:16:33 | 查看全部 IP:广西桂林
老师的心好细,工作认真严谨,期待各位专家能给提的这些疑惑能有一个权威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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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12:51:07 | 查看全部 IP:湖北黄石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7 11:38
这个不是连续使用的范畴

应该是高水平消毒剂,如邻本二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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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09:20:35 | 查看全部 IP:江西赣州
谢谢老师分享,期待统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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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08:18:03 | 查看全部 IP:浙江绍兴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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