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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禅静思语 于 2017-3-20 09:02 编辑
如题,院科两级制度该如何正确理解?
1、院级的制度是感控科按照国家各项规范制定的。那么,科级制度谁来制定?是感控科来制定?还是由科室根据院级制度来制定,感控科只做指导?
2、有些专科特点非常明显的科室:如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的医院感染防控制度,还需要分院科两级制度吗?为什么?
举例:如消毒供应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感控科在制定本院供应室制度时,已经结合了自己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本院实际的“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那么,科室还需要再另外制定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吗?如果需要,必要性在哪里?如果不需要,院科两级的制度又如何体现?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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