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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的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处置方法调查

 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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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未被污染的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处置方法”,原卫生部2005年的292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因种种原因,一线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想知道各位医院究竟是如何做的,尤其当您所在的辖区暂无指定具备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时,是如何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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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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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二,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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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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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交   所谓"由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只是一家废品回收公司,由工商行政部门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医院的输液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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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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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们医院的医废是怎么处置的?我们也找不到专门收一次性输液瓶的,又不能卖给私人,后来就全交给城投公司一并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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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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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市里规定的一家——所谓"由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是一家废品回收公司,由工商行政部门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医院的输液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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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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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发展趋势应该是至少每个”市“建立一个专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该市范围的各县区定点收集到一定数量然后运送到医废处置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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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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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选1,但我们单位很难实行,找不到有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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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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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交给别人回收,但是没有资质,这个很让我们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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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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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只检查又不认定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我们也很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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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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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交给别人回收,但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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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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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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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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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是否被污染,建议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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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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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与有资质的单位通过合约定期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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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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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还有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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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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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悠悠我心 于 2017-1-25 11:37 编辑

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有偿回收,但是玻璃瓶回收公司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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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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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选1,但我们单位很难实行,找不到有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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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6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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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卫生计生部门已向所属的医疗机构推荐合法的处理机构,三级医院应该说大多已有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在逐步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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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旭日云海 发表于 2017-1-23 07:48
我选二,无奈之举。

可否上书有关部门行政作为——核准某家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单位,方便医疗机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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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7-1-26 08:44
我省的卫生计生部门已向所属的医疗机构推荐合法的处理机构,三级医院应该说大多已有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 ...

看来贵省卫生行政部门抑或环境保护部门的确做了件利于此项工作规范的大好事啊,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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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annita 发表于 2017-1-25 15:25
按规范选1,但我们单位很难实行,找不到有资质的单位

如果辖区内有关部门不作为,那么医疗机构也只能是干关键没办法,因为医疗机构不具备行政审批、核准等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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