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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给一个公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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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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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雨点儿 于 2014-10-9 09:17 编辑

我们是一家一级医院。前天,接受了一次检查,检查者是三级医院的一个“护士长”,对她提出的检查结果,很多我非常有异议,当时提出是否有明文规定,她没有给出我确切的答复。后来院长听取反馈后,给我和相关科室开了不合格报告。事后我与院长进行了沟通,院长也认可或许存在一些不合理,但仍然在院务会上将所反馈的“问题”都逐条说了,还公布了处罚。我感觉很受打击。异议如下:
1、产房我们配备了空气消毒机,同时留有紫外线灯管,产房内的灯管平时较少用,但仍然每周用酒精擦一遍,并有记录。检查者提出:“产房紫外线灯管应由每周擦 拭改为每天擦拭”。《消毒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紫外线灯管应每两周用酒精擦拭,为什么要求我们每天擦拭?是否科学?

2、“产房的空气、物表等监测应每月做一次”。我对此有异议,让她提供文字规定,她最后也没说出来出处,但仍然做为一个问题进行了反馈。

3、产房的无菌包,我们存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放置在无菌玻璃柜内。检查者提出:“这个房间没有窗户,布局不合理;无菌包应存放在开放式货架上,不应放在柜橱内。“《消毒技术规范》明确规定:消毒后的物品存放在洁净区的柜橱(或货架、推车)内。放在开放式的货架上自然对,但不能说我们目前按照规范做是错的吧。

4、出于成本考虑,个别器械包包布打了补丁。检查者提出:“明确要求不能有补丁”,何来的依据?我们确保包布无破损,难道不能有补丁?

5、近来我们用市售瓶装洗手液替代了肥皂。检查者提出:“你们哪个部门从商场采购洗手液?应该是索证产品!”4月1日颁布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使用肥皂(皂液)洗手”。洗手液是肥皂的替代产品,又不是手消液,索什么证?

6、因医疗用房紧张,病区没有集中放置拖布的单独区域。我们采取的办法是:所有的拖布我们都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和指示图,公共场所的拖布悬挂在洗手间,分区域分池清洗;治疗室、处置室、各诊室的拖布,我们挂在各室内,专室专用。检查者说:“治疗室不能挂拖布!”我解释说,实在没有更合适悬挂的位置,她说集中到一起,我说总不能集中到洗手间吧,更无法控制。

如果有必须执行的相关要求,我们一定要改善。但如果把想当然的、不切合我们实际工作的高标准做为依据,指责我们做法错误,我无法接受!

请各位同行给个公道的答复!我们基层的院感工作本身就很难。目前我院100张床位,我一个人兼职做院感工作,我院还下设了13个社区站,还要负责辖区内个体医院感指导培训,工作量大,琐碎,辛苦。可又遭受这种不公正的待遇!
目前我在找依据,找完后,我会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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缭绕 + 10 我非常同情和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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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慰问!
有几点商榷:
1、关于分娩室的紫外线灯管:既然有了空气消毒机还保留紫外线灯管干嘛?建议将灯管撤掉,可以减少工作量和不必要的麻烦:lol
2、产房是重点部门,空气、物表的微生物监测还是要做的,尽管新的理念不提倡常规进行环境微生物监测,一是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要求不做,二是产房毕竟是院感重点部门,检查者说的不算错:$
3、关于包布打补丁:肯定不可以打补丁的,打补丁的针脚孔会影响包布的阻菌性:o
4、我们这儿也不允许在治疗室挂拖布;P
我觉得问题不在检查者,你们院长的工作方法有问题,不问青红皂白就罚款:Q
以平和的心态看待检查,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诚心讨教,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千万不要据“理”力争,尊重检查者是迎检技巧之一,再说人家毕竟也是三级医院的嘛: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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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1# flying

楼上两位热心的老师建议要虚心接受哦,欢迎多来论坛加油和倒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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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很重要,对一级医院要理解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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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者既要对基层医院不对的地方给预指出,同时也要告知正确的方法标准的出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指出相应的改进方法,这样检查工作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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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您的遭遇表示理解,感觉您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做的和掌握的应算不错,劝您不要生气.既然我们是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就要用高标准要求,上级检查反馈中正确的虚心接受,有不妥的与单位领导沟通.相信您会做好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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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本身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推动,检查者说的对的我们虚心接受,不对的找出依据和院长进行沟通。对你不公正的待遇表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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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态很重要哦!楼上各位老师说的都很好,不同的意见要在适当的时候,恰当的方式提出来进行交流。象包布打补丁的问题,没有哪个文件说不可以打补丁,但这是浅显的道理,真的不行。端正自己的态度,虚心学习。论坛里有你想知道的任何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有那么多专家学者给与指导,相信在这里我们都会提高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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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院感人遭遇这样的事并不奇怪哦,十分同情。另外一些正确的做法也不是都会出自已有的规范;检查者是“三级医院”的,严格、高标准的要求并非错误,不应该因为医院的级别而降低检查的标准;严格要求,是作为院感人应该逐渐培养的基本素质。当然检查中的“问题”,是医院的原因造成的,不是由于您工作的失误,适当的时机和领导沟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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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是检查者的姿态,无论那个级别的专家,他们的专业特点、个人嗜好、工作历练毕竟不同,所以检查者首先要理解检查的真正目的才能保证检查的意义,一味的显示自己的专家本色很容易脱离实际,甚至误导,更甚者伤害被检者的身心和劳务费,这样的检查者不受欢迎,很少有第二次参加检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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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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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2# xiaolongnv


境由心造,好多事只要换位或者说换个角度来思考、考虑,结果会截然相反。我的理念:从内心里欢迎各类检查工作,因为感觉每次检查对自己都是一次难得的提高机会:victory: 。上面来的人懂得毕竟比我们多,见识也广,不出家门有人指导,何乐而不为:) !当然也遇过个别不尽如人意的“导师”,一笑而过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没啥大不了的;P 。想想你的"遭遇"关键在内部沟通不到位\处理方法粗糙上,而不是外来专家蛮横,细看她的反馈真得是有一定道理和值得改进学习之处:handshake 送您二句话互勉:
青竹外坚虚其中,
并非皮厚腹中空;
谦虚方显人之本,
海纳百川有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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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慰问!
有几点商榷:
1、关于分娩室的紫外线灯管:既然有了空气消毒机还保留紫外线灯管干嘛?建议将灯管撤掉,可以减少工作量和不必要的麻烦:lol
2、产房是重点部门,空气、物表的微生物监测还 ...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9-6-11 19:55

我是楼主,感谢各位同行的答复!
我院消毒机配备数量有限,考虑到消毒机万一故障时,遇紧急情况临时应急。以前有过这种情况,机器故障,工作还要做。
微生物监测我们每个月全院抽查,产房、手术室等重点部门,每年也基本保证做10次左右,区CDC给我们的标准也是这样,我们一直这样执行,在全区一级医院中,这点我们也是走在前列的。现在也有说法:没必要的监测尽量少做。如果确实有明确要求,每月必做的话,我们也会无条件执行,现在这样让我们工作很难进行,无所适从。我想知道“定期”究竟应该定到哪个期为标准?
做为一个一级医院的院感人,无法彻底改变环境条件,只能利用现有条件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治疗室不能悬挂拖布,我应该拿哪个规范去向院里申请专门的区域呢?请教各位同行:拖布只是清洁工具的一种,它不会比治疗室下水道、医疗垃圾污染更严重,依现有的条件为什么不能悬挂在治疗室?
我虽然是一级医院院感的小兵,但也是多年从事护理管理的一员老将,多次参加各种督察,也深知指导检查的艺术。如果检查者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和规范出来,我一定会会虚心改进,不断完善。但如果检查者的水平令人怀疑,一些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清楚,我不得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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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14# flying

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每经历一次检查都会对我们的感控工作有促进和提高,应报虚心学习和解决探讨的心态。
对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1、产房配备了空气消毒机,同时留有紫外线灯管,但仍然每周用酒精擦一遍,并有记录:我认为可以,但必须保持紫外线灯管清洁,无尘埃,经得起检查。
2、“产房的空气、物表等监测应每月做一次”:我认为有必要,因为产房是Ⅱ类环境,感控的重点部门。
3、产房的无菌包,存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放置在无菌玻璃柜内:这个单独的房间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菌物品存放室?若是,则你还要考虑房间的温度、相对湿度和每小时的换气次数,这些指标对无菌包的保存时间都有影响。
4、出于成本考虑,个别器械包包布打了补丁:这是不可以的,卫生部今年4月发布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1-2009),其中对包布要求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5、近来我们用市售瓶装洗手液替代了肥皂:洗手液只是清洁作用,不用索证,手消毒剂要索证。
6、关于拖布,所有的拖布已都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和指示图,公共场所的拖布悬挂在洗手间,分区域分池清洗:治疗室的拖布挂在治疗室,有固定点和标识,我认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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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检查,我觉得检查者说的对的就应虚心接受。有异议的地方可以多上论坛,提出来大家讨论,同样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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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责改则,无则加勉,不要计较这些,只要我们按照规定、规范去做,不要人云亦云。
2#和15#说的很正确,把该改过来的改过来就行。
不要泄气,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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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辛苦了,作为一级医院的院感人能有您对院感工作如此到位的认识确实不多,我也到过一级医院检查,他们的环境、硬件、设备、人员配备及素质确实无法跟三级医院比,所以检查中我们也无法让他们能完全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但是存在问题一定要指出。通过检查,可以向领导汇报,改正存在的问题啊,这也是好事情,所以您不用生气。我觉得xiaolongnv老师的意见您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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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得知,这次检查结果我们已经在全区挂号了。于是我与区主管部门负责人员电话沟通了一些,主管人员并不是专业出身,这些问题他也只是含糊的说了说,但强调让我们好好整改。这两天我也咨询了CDC,具体细节探讨的也没什么结果。
还是咱们论坛的同行们专业性、科学性比较强,收获很大。
事情发生的当初,我很生气,但现在冷静下来。
15#海燕说的没错,的确是独立的无菌物品存放室,这点我们也考虑到了温湿度。但目前拆除柜橱,一定要“换成开放式架子”,是否有此必要?
“包布不能有补丁”,我找到了:4月1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 部分:管理规范》:“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非常感谢各位!有依据可以落实了,虚心纠正。
盼望院感能进入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阶段。目前院感亟待行业规范,特别是细节之处。4月1日颁布了6项行标,希望这样的行标越来越多,指导工作,提高质量,特别是对于大量基层人员。人云亦云,想当然的意见不是我们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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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辛苦了,作为一级医院的院感人能有您对院感工作如此到位的认识确实不多,我也到过一级医院检查,他们的环境、硬件、设备、人员配备及素质确实无法跟三级医院比,所以检查中我们也无法让他们能完全符合国家的规 ...
huqiny 发表于 2009-6-12 17:35

多谢褒奖。我在三甲医院从事护理管理工作多年,这些意识还是有的。但到了一级医院,深知受条件环境所限,很多标准在这里是要因地制宜的。一味的用三级医院的观念来衡量一级医院的细节,对一级医院是不公平的。但有一点:工作要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条件。
多谢各位同行、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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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10 金币 +20 收起 理由
safihu + 10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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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上级检查工作对推动院感工作非常有效,虽然说一级医院有好多客观条件的制约,但接受新的理念和新信息对你今后工作很有帮助的!我不认为这是坏事,你能借这东风好好推一把,比如包布打补丁的问题不就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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