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项目及类别 | 监测频率 | | | | |
清洗效果 |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 1.在检查包装时进行日常监测。 2.每月抽测3-5个待灭菌包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
| 清洗后内镜 | 1.采用目测方法对每件内镜及附件进行检查。 | |
压力灭菌器灭菌效果 | 物理监测 | 1.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每年由有资质的单位监测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检测仪探头放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
| 化学监测 | 1.每一灭菌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包内使用包内化学指示物,并置于最难灭菌部位。 2.如果透过包装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3.采用快速灭菌程序灭菌时,也应进行化学监测。 |
| 生物监测 | 1.至少每周一次。 2.紧急情况灭菌植入物时,使用含第5类化学指示物的生物PCD进行监测,化学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3.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4.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改进,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在灭菌器处于满载状态下进行生物监测。 6.采用快速灭菌程序灭菌时,应将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 |
| 其他监测 | 1.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2.小型灭菌器每使用满12个月应同时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正常使用。 |
紫外线灯管强度 | 所有使用紫外线灯管的科室 | 1.新灯管使用前需进行监测,低于90微瓦为不合格灯管 2.使用中灯管每半年监测一次; |
皮肤消毒 | 相关科室 | 1.必要时监测 | | | |
手卫生 | 相关科室 | 1.应保证科室中所有成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2.手术室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手消毒及外科手消毒效果的监测; 3.其他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卫生手消毒效果 4.怀疑院感爆发与手有关时,及时监测,并进行目标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
物体表面 | 层流洁净手术室: | 1.手术间每月监测一次 2.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环境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目标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 其他重点部门:ICU、门诊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注射室、供应室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化验室、 | 1.每季度监测一次 2.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环境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必要时增加病房房间的监测),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
空气消毒 | 层流洁净手术室: | 1.每季度监测一次 2.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 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 其他重点部门: | 1.每季度监测一次 2.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消毒效果 |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 | 1.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每次监测3-5件物品。 | |
| 内镜消毒质量监测 | 1.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2.内镜数量≤5条的,全部检测;>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不应低于5条。 3.灭菌后内镜附件每月监测一次。 4.怀疑医院感染与内镜诊疗操作相关时,应进行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一次性灭菌物品 | 1.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疑似院感爆发、医院感染爆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申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
| 库存消毒液 | 1.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消毒液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使用中的消毒液 | 使用中的皮肤消毒液 | 1.每季度监测一次 2.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消毒液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
| 使用中的器械、内镜消毒剂或灭菌剂浓度监测 | 1.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监测。 2.产品说明书为写明浓度监测频率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监测;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置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 |
| 使用中的器械、内镜消毒剂或灭菌剂染菌量监测 | 1.每季度应监测一次。 | | | |
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 1.每季度应监测一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