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401|回复: 3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火..
发表于 2016-12-22 09:36: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河南洛阳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我委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四、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罗庆华、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68791887、68791886
  传真:010-68792963
  邮箱:bmaylzyc@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20日
  

医学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rar

2.41 MB, 下载次数: 130, 下载积分: 金币 -2 枚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6-12-22 09:44:30 | 查看全部 IP:河北邯郸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09:48:57 | 查看全部 IP:浙江绍兴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09:53:04 | 查看全部 IP: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09:59:44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学习了,检验科终于有国家规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0:08:06 | 查看全部 IP:辽宁大连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0:23:32 | 查看全部 IP:湖南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0:45:34 | 查看全部 IP:广东东莞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下载收藏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1:06:19 | 查看全部 IP:江西
有什么新东西吗,看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1:10:52 | 查看全部 IP:四川成都
学习了,检验科终于有国家规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1:25:33 | 查看全部 IP:江苏镇江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1:39:02 | 查看全部 IP:山东济宁
下载好好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1:53:22 | 查看全部 IP:河南洛阳
蓝方 发表于 2016-12-22 11:10
学习了,检验科终于有国家规范了

这个并不是医院检验科的标准,而是独立设置医学检验所的标准,老师注意鉴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1:53:37 | 查看全部 IP:河南洛阳
漂流 发表于 2016-12-22 09:59
学习了,检验科终于有国家规范了

这个并不是医院检验科的标准,而是独立设置医学检验所的标准,老师注意鉴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3:52:31 | 查看全部 IP:吉林长春
下载收藏了,多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4:39:06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宿州
下载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5:48:40 | 查看全部 IP:广西贵港
下载收藏,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5:50:32 | 查看全部 IP:广西南宁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下载收藏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5:51:01 | 查看全部 IP:云南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22 16:34:31 | 查看全部 IP:江苏无锡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