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 |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SOP):
血透室医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健康体检,包括HBV、HCV、HI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相关标志物的检查,HBV标志物全部阴性和仅抗-HBS呈阳性者应接种全程乙肝疫苗,抗-HBS<10mU/ml者 应追加一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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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风湿因子 |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指南》(中华护理学会编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中要求“凡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消毒供应中心工作”
风湿因子(由于位于地下室,工作环境潮湿) |
肿瘤内科 | 每年2次 | 血常规、肝功、肾功生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化疗药→有毒有害因素→
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接触化疗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血小板等指标测定,并做好记录,以监测其健康状况 |
输血科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 | 一、2011年2月17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规定“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包括特警职位、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二、输血科感染管理制度:6.工作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检测乙肝抗体,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7.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 |
检验科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提到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检验科感染管理制度:6.工作人员应注视乙肝疫苗,检测乙肝抗体,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 |
病理科 | 每年2次 | 血常规、肝功、肾功免疫生化、肺功能 | 三甲评审标准要求,病理科接触有害品的工作人员定期体检
长期接触甲醛、二甲苯对病理科工作人员产生明显的眼部呼吸道刺激症状和神经等系统症状,可使病理科工作人员肺通气功能降低,实行肺功能定期检测将有助于早期发现呼吸系统损害。病理科职工的眼部和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眼刺激、咽痛、鼻干鼻痒、咳嗽)、部分神经等系统症状(如头晕、乏力、气短、头痛、多汗、皮肤瘙痒干燥、失眠)以及慢性咽喉炎和慢性鼻炎发病率均高。除常规体检和血液生化指标包括白细胞、红细胞、肝功能、血压、血脂、血糖等,还应进行以上相关功能检测。
接触甲苯、二甲苯体检项目:
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血小板必须查)、肝功、肝脾B超、皮肤检查、心电图、骨髓穿刺。
1、神经系统气质性疾病
2、明显的神经衰弱综合症
3、肝脏疾病
接触甲醛体检项目:
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片、肝功、肝脾B超、肺功能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2、全身性皮肤病
3、慢性炎病
4、对甲醛过敏 |
医疗废物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 | 工作性质发生职业暴露风险高,进行相关项目备案 |
手术室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 | 工作性质发生职业暴露风险高,进行相关项目备案 |
各腔镜室 | 每年1次 | 肝功免疫、肺功能 | 戊二醛等消毒剂对呼吸道刺激,另外工作性质发生职业暴露风险高,进行相关项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