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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于 2016-11-1 19:40: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安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发消息称,为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将《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号,1999年7月16日施行)修改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现起草完成《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
http://www.nhfpc.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weishengjisheng@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邮编1001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

主要变动的地方有:
一: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二: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不予注册
三:  医师应当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在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向其他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注,备注内容包括本人所有执业机构的名称。
        跨执业地点多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拟新增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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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3:57:46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宿州
现在正在征求意见啊,估计争论最多的还是多点执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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