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2-24 11:57
02-17 16:11
02-17 16:10
01-07 16:18
01-06 15:55
01-02 17:30
查看: 4601|回复: 34

患者使用中的吸氧管如何保存呢?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2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在患者住院期间,有些是需要长期吸氧气的,比如,每日2次或者每日3次。那么,患者在吸入氧气的空当,吸氧管该如何保存呢?
有些随意的挂在流量表上,有些做了白色布套子,把吸氧管前半部分暂时装入布袋内保存。
记得参加感控这知识培训时候听老师讲过:鼻腔定植MRSA/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特别常见,那么,这些吸氧患者的鼻导管部分传播这些细菌呢?如何消毒?如何保存会把交叉感染的几率降到最低呢?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一个很好的问题,目前这一块的还处于管理空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没有统一的规定,持续使用的鼻导管,一周更换2次;间断使用的吸氧材料,也是使用后袋装置于患者床头,使用间期消毒湿巾纸擦拭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还是挂在氧气表上,象产科门诊就给产妇自己带回,拿原包装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安全的处理肯定是一用一换,但是我们是基层医院,老百姓接受不了不说,费用控制也是个问题。目前,我们要求凡是间断吸氧的病人,保留好吸氧管的袋子,使用后对前端鼻腔部分进行清洁后装入袋子中。遇有污染或一周进行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个问题,我们间断吸氧的病人不多,但是对于长期吸氧的病人,外出检查或者是想休息一会时,有的挂在氧气表上,有的干脆就放在枕边,甚至连流量表都不关,护士有时也不能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挂在流量表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原包装包好,挂在流量表上,执行每周更换二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原包装包好,挂在流量表上,执行每周更换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与楼上老师的做法一致。拿原包装包好,挂在流量表上,执行每周更换二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各位老师的分析,我觉得我院好像有点浪费了,孕妇门诊吸氧的,自己用包装袋装好的,就不换新的,继续复用,其他情况基本都是换新的,持续吸氧的是每天一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用一换最安全。我们基本做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做了白色布套子,把吸氧管前半部分暂时装入布袋内保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讲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做法是一用一换,持续用的每天一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间断吸氧的鼻导管,间歇期应用75%的酒精消毒鼻导管前端后,放入一次性无菌手套内备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无巨细,真是处处感控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工作牵涉的细节很多,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多数纠结的也是细节问题,希望以后出台的规范会越来越细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这种情况不多,一般用原包装袋套好,挂在流量表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