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坛中看到一篇文章,“医院为什么要区分院内感染或院外感染?对医院有什么影响?难道院内感染率高仅仅只是影响医院等级评审,诊断为院内感染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在医院感染了也没有说医院承担因感染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对病人也无关痛痒,就是多交了些费用。” 有一例案例”胆囊炎患者住院感染肺炎死亡 医院被判赔20万“http://news.qq.com/a/20110624/000038.htm。 法院的观点: 法院宣判支持索赔 “法院认为,医院出具的《大致诊疗经过》和《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能证明,王氏的死亡与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医院所提出的“准许院内感染、交叉感染有一定发生率”的说法,法院没有采纳。 法院指出,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因此医院违反规定,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同时指出,王氏年龄较大,身体器官有一定程度的衰弱,肺部感染虽是她的主要死亡原因,但也有其他疾病的作用,因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判决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赔偿王家5兄妹各项损失20万余元,扣除医院已经支付的8万元,还需要支付12万余元。” 其实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以后的趋势,院感(主要应该在多耐及传染病方面)在未来将有可能是医疗诉讼案件的一部分。这也是我在院感培训中经常告诉我们医务人员的观点。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院感被重视、被发展是因为2003的那场非典。被重视的原因,大家也都清楚,是我们医务人员用血一样的事实来证明它的重要性,目前不明原因传染病的增多,也缓慢地推动着我们院感的发展,但是按照目前各家医院的重视程度,院感科在各自医疗机构院领导中的重视程度仅仅停留在表面以及语言上的支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院感目前仅仅是医疗机构内部知晓的事,普通大众他们不知晓我们是做什么的?(八卦一下:你们如何像朋友介绍你们的工作内容?)院感防控一直都是0收入,对于医院、科室要考虑开源节流,往往把院感防护用品能减就减、能取消就取消,我们院感人员有时候只能妥协(医院不支出,科室也不支出,不妥协有什么办法),但是对于目前信息发达的程度,以及大众对院感知识的普及程度(我们官微也一直在努力),当大众成为专家作为第三方对我们的工作落实程度进行监督的时候,而我们目前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危害病人健康的时候,你作为家属你会怎么想?怎么办?结果有可能就是一次次进出法院,医院将付出血的代价,当全国院长因支付巨额赔偿金而感到痛心的时候,也许是我们院感管理的又一次突破的时候,这一次的突破,也许能够直接接轨健康中国的纲要:“从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
2003年,非典的出现,造成了医务人员的殇,引起国家的重视。 那下一次,什么将引起医院领导的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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