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 查 内 容 |
建筑
环境
| 1、消毒供应中心(室)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消毒隔离法规和标准,建筑面积与医院规模相适应,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0.9m2(参照《关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00张床位以下医院最小建筑面积为7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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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位置合理,不建在地下室。供应室应接近住院部、门诊部和手术室之间,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避开垃圾处理站、食堂、洗衣房、交通要道等处,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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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划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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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室内设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和生活区,各区必须分开,有实际屏障相隔,有各自的设备配置、工作范围和功能;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的人流、空气流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单向流程设置,强制通过不得交叉和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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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污染区是处理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医疗器械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污染物品接收分类区、清洗区、传递清洁物品的传递窗、洗污物回收车的区域等,操作区域的划分按污染递减的处理顺序。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区(间);清洁区是存放清洁物品的区域,包括准备灭菌物品的包装间(器械包装间和敷料包装间分开)、压力蒸汽灭菌间、清洁物品入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和清洁敷料及器械类存放间、车辆暂存间等,无菌物品下送车出入口等。有条件可设质量监测室;无菌物品存放区是存放灭菌物品和去掉外包装的一次性无菌器材的区域,包括无菌间、无菌物品发送窗口。
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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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据三区内基本设备配置如清洗消毒设备、灭菌设备、运输设备、装配台、储存设备和专用的送物电梯等和功能区域划分进行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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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④污染区和无菌区工作人员出入口设置缓冲间(区),缓冲间面积不小于3M2,有洗手更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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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集中管理模式的消毒供应中心与手术室设有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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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区内设备及物品各自分开管理,污染物品、清洁物品和无菌物品严格划分,在相应的区域内使用固定设施和设备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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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入室蒸汽压力总气源不低于4kg/cm2, 减压后入炉汽源压力2.5 kg/cm2,设单独的蒸汽管路。 |
6、建立220伏、380伏两路供电,设立独立的设备电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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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毒供应中心(室)常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不少于1.5kg。保证热水供应、水过滤和去离子、蒸馏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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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室内通风采光良好,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医院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环境分类和标准:无菌物品存放区按II类标准,细菌菌落≦200cfu/m3,;清洁区按III类标准,细菌菌落≦500 cfu /m3,;污染区按IV类标准。设置空气净化系统的,无菌区净化空气压力10~15Pa,清洁区净化空气压力5~10Pa,污染区净化空气压力—5~0Pa;未有条件设置空气净化系统的,必须有空调换风与空气消毒的设施,通风量8倍/m2/h。低温灭菌室必须建立独立的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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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筑材料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室内墙壁及天花板无裂隙,无颗粒性物质脱落。地面平整、防滑、耐磨、易清洗。地漏必须在排水口的下部设置高水封装置并加密封盖,无菌存放间无地漏。污水排放管道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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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立安全通道,有明确的防火疏散指引标记和完善的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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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及配置要求
| 污染区设备及配置:手工清洗水池,专用传染物品的清洗池、高压水枪、针头清洗机、超声清洗机、污染物品分类台、污物回收车、手套清洗、烘干机,有条件可备清洗消毒机。有去污、除热原、含酶等洗涤剂和贮存物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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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区设备及配置:压力蒸汽灭菌器、清洁物品装载车、器械包装台、敷料包装台、敷料架柜、手套包装设备、物品转运车等。有条件配置低温气体灭菌器和干热灭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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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无菌存放区设备及配置:灭菌物品卸载车、无菌物品存放架、无菌物品发放车、空气置换设施,有条件可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出入口缓冲间(区)有条件设风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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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具有完善的空气消毒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如个人防护眼镜、防水围裙、防水鞋、胶手套等。
污染区或清洁区和无菌区缓冲间的洗手设备应是流动水,开关采用肘式、脚踏式或感应式,有洗手液和干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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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管理
| 管理体制:
有一名副院长分管供应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消毒供应中心(室)直属护理部管理,有一名护理部主任具体负责,设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总务、器械科等部门在设备、安装、维修、物资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定期检查维护,并有记录。蒸汽灭菌器有计量部门的定期检测记录,有工作运行记录,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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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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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员编制按照消毒物品工作量及工作任务等需要,设置护士、技术工人、消毒员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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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士长要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注册执业证,所有人员要经过系统培训,消毒员必须持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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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护理人员应占编制人数1/3以上,清洗、包装的管理人员、无菌物品发放、质检员必须由护士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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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患有活动期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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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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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年工作计划和季工作重点,对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有实施效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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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工作制度健全:
清洗、包装和灭菌各环节有完善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灭菌规范;
有各项工作流程的质量标准;
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回收组、清洁组、包装组、敷料组、器械组、消毒组、发放组和质检组分工和职责明确,有完善的检查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临床科室的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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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3、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周日程工作安排合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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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护士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参加省市专业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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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停水、停电、灭菌器出现故障等紧急预案,对突发意外事件有防范措施和处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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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管理
| 1、科室设有质量检查小组,有专职或兼职质量监督员,必须接受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指定的专门培训。定期对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修改工作质量标准,并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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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人负责耗材物品质量的登记、核查、分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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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毒及灭菌物品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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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后物品:物品洁净,性能良好,配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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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后物品:
包装材料符合要求,物品齐全,体积、重量不超标,标识清楚,每待灭菌包外贴化学指示胶带,手术包中心部位还应放置化学指示卡,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清洁后物品应4小时内进行灭菌处理。包布干燥无破损,一用一换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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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入炉装载:符合规范。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类别选用压力蒸汽灭菌、EO灭菌、干热灭菌或低温灭菌,掌握灭菌过程中的各种参数,如:压力、温度、时间、装载量等。记录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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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后物品存放:应存放在无菌区离地≥20CM,离天花板≥50CM,离墙≥5CM的柜厨或架子内,标识清楚,有效期内存放,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应拆除外包装后才可进入无菌区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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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收下送:应专人专车,洁、污车每次用后清洁,消毒后存放,未消毒的车不得跨区存放或使用。
各临床、医技科室使用后污染的可重复使用医疗用品和器械集中装入密闭的容器,送供应室集中清洁、包装。以尽量减少污染物品和器械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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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数量管理:物品的收、发、出入库等记录准确完整,每月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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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息化管理:物资管理、质控管理及工作人员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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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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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① 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每手术包应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每月进行,低温灭菌应每锅进行生物监测。灭菌器新启用和维修后进行生物监测,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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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每月进行各种灭菌后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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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每月对无菌区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进行卫生学监测;每月对无菌区、清洁区的空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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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对压力容器等根据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校正,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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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⑤ 使用的消毒剂、监测用的化学指示物、菌片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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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浸泡消毒液每次使用前进行化学监测,浓度达标,有抽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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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紫外线消毒: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新灯管使用前和使用中的灯管每半年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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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监测:检验证件齐全,每批均有无菌试验和热源反应试验的监测报告,也可以由药监部门或厂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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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业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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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正确使用医疗设备、空气净化装置、空调装置、水净化装置、清洗机、灭菌炉、封口机等设备,工作完毕随手关闭室间医疗设备的电源,并注意用电、用汽、用火安全,定期维护,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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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内 容 |
| 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恒温箱、清洗机、封口机、灭菌炉等设备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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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供应室内禁止吸烟,并保持走火通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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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回收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和物品的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回收污物时,必须戴口罩、围裙、手套,不得徒手操作。配置消毒液时必须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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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建立职业暴露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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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处理医疗废物应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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