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医疗废物外泄和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执行有关分类要求,重视职业防护。 (二)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三)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 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 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立即参照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1、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皮肤针刺伤、切割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离心方向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肥皂水、流动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办、预防保健科、保卫科以及主管院长报告;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办、预防保健科、保卫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 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9、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六)如发生放射性废物泄漏,立即报告省疾病控制中心,帮助进行调查和处置。 (七)如是人为造成,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如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附:医疗废物外泄和意外事故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