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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在院长,主管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本单位医院感染控制的管理,监督与技术指导.职责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单位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二,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展目标性监测.对重症监护室,手术室,人流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爱婴病房,感染性疾病科,器官移植病房,血液透析室,导管室,口腔科,内窥镜室,临床实验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以及下呼吸道,手术部位,泌尿道,血流等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技术操作,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组织医院从业人员开展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指导,监督医院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六,负责组织并协调药事,质控,医务等相关科室,联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工作.
七,负责开展耐药性监测.督促并配合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定期发布医院感染病原体及耐药信息,为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供科学依据.
八,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并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九,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参与本单位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的卫生学评价工作,对其是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提出意见.
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专题研究或科研工作.
十一,开展与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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