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1.前不久我参加了我省的医院感染管理年会,我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要我们停止全面综合性监测,请问各位老师"全面综合性监测"具体包括哪些监测?我们有好多人对这个概念还有些模糊.
2.是不是以后不需要再进行环境微生物学监测(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
3.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100—500张床位的医院感染率小于8%,所以我们的医务人员的理解就是医院感染是不可避免的,是《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允许的,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就没事,可事实是如果出现了医院感染,只要患者和家属有这个意识他们就会向医院索赔,比如我们医院曾经有一个案,一个手术病人切口感染,患者家属找到主管医生要求索赔,而医生说切口感染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也允许有8%的感染率,我们没有责任。现在讲的是循证医学,象这种案例,我们应该怎么去对待,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里能找到根据吗?期待各位专家给我回复,谢谢:ketou :ketou :ketou :ket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