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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的疑问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3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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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药瓶是算作医疗垃圾还是生活垃圾?各位同道们是如何处理的呢?如是生活垃圾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丢弃了吗?

点评

这种小药瓶属于生活垃圾,但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放,应单独放置、单独收集,与医疗废物一起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发表于 2016-7-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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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 医院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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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按医疗垃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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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zaqxsw 发表于 2016-6-30 16:10
我们 医院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就直接按照生活垃圾丢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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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但是规定好像是要有回收资质的,防止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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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大量的化疗药物,这类小药瓶可以按照生活垃圾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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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与病人接触、完整的按生活垃圾处理,同输液瓶,如果破损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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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药瓶是按照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处理,就像盐水瓶或袋,葡萄糖瓶或袋,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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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污染的按生活垃圾处理,国家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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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www.moh.gov.cn )
卫办医函〔2004〕33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二00四年八月四日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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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按医疗垃圾处理,如果按生活垃圾,找不到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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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它叫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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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规定是生活垃圾的,定期有回收资质的单位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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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按医疗垃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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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生活垃圾,但不能与普通垃圾一起丢弃。应明确其去向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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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规定是按生活垃圾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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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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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生活垃圾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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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生活垃圾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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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的,但是规定是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不能用于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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