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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

发表于 2016-6-14 16:12: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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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毒产品管理上,国家以前全部都收到卫生部统一管理,对通过检测的产品发放:卫消字号!
B、现在国家放权把消毒产品放给各省管理,产品要在各省备案登记,即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要有备案号才合法!
C、也就是说消毒液等产品标签上要不是卫消字号,就是备案号。
D、如果产品上是(X)卫消证字号,比如:(粤)卫消证字号,和国家的卫消字号多一个“证”字,就差一字,属偷换概念,不合法;
合法的是:卫消字号。


我们即将迎接血透室专项检查,收到一个检查要点,有以上这段话,我们医院的消毒液基本都是卫消证字号,以上这个要求出自哪个规范或标准呢?请各位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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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21:27:32 | 查看全部 IP:广东肇庆
                                 “卫消号”与“卫消证字号”区别
       “卫消证字号”是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是由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消号”是指卫生部,即现在的国家卫计委对批准的产品核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的批准文号。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7 号)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类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类。
        第二十九条 生产企业申请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审批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应当按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料和样品进行初审;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卫生部审批;
        (三)卫生部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对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字(年份)第××××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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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07:21:01 | 查看全部 IP:江苏
黎卫士 发表于 2016-6-14 21:27
“卫消号”与“卫消证字号”区别
       “卫消证字号”是指“消毒产品 ...

谢谢老师的指导,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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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17:00:41 | 查看全部 IP:河南
l嗯嗯!谢谢老师的指导,我也明白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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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14:57:25 | 查看全部 IP:江苏连云港
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哦,对消毒产品的索证现在也不是要求各省备案登记的,之前国家统一要求产品进行备案登记,随后,在2015年出台说明,简政放权,不在进行备案,各厂家需要对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改变了以往的管理模式,据我所知,上海、江苏等地卫生行政部门是要求消毒产品进行备案登记的,其它的话,个人感觉不备案也是可以的,强调一下,卫消证字号市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的编号,消字号市卫生行政部分发的许可批号,应该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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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1:03:27 | 查看全部 IP:
不是不要求备案了,只是不要求发放备案凭证了。
楼主拿到的这个所谓要点错误很多,现在没有备案凭证了,也不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备案号。
(X)卫消证字是发给企业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卫消字是发给产品的批件号,现在卫消字已经基本过期了,主要是看有没有(X)卫消证字的生产许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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