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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首部中国输液安全共识出炉 输液就是一次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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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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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6-5-9 22:00 编辑

首部中国输液安全共识出炉 输液就是一次小手术
2016-05-09 08:31:43来源:健康时报网
      阅读提要: 打点滴病好得快?错!首部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守护针尖上的安全——中国输液安全与防护研究蓝皮书》(以下简称《共识》)正式发布。
        打点滴病好得快?输液能够通通血管?哪些输液的习惯是正确的?首部中国输液安全专家共识—《守护针尖上的安全——中国输液安全与防护研究蓝皮书》(以下简称《共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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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世卫组织很早就提出的给药原则,一般来说,静脉输液作为一种迅速的临床给药方式,对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具有快速有效的治疗效果,但临床医疗工作中滥用输液以及输液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仍然存在,给患者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其实,输液就是一次小手术”,临床专家如是说。
         微粒是注射液难除的副产品
        实际上,微粒一直是注射液如影随形的“忠实伴侣”。 湖南省儿童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蒋志平解释,在注射液的生产、储存、运输、配置和使用过程中几乎都有可能被不溶性微粒污染。一是注射液的生产工艺中带来的:如药物生产过程中带来的碳黑颗粒,包装带来的塑料颗粒等;二是注射液的配置中带来的:如输液器穿刺胶塞带来的橡胶微粒,切割安瓿时产生的玻璃碎屑被负压吸入药液内等;三是环境因素:空气流动会使尘埃、纤维和细菌,通过进气管进入药液。这些原因有些是可以避免或减少,但有些是难以避免的。
        在2010年北京某医院对“吊瓶”的抽检中,发现在1毫升20%甘露醇药液中,可查出粒径4~30微米的微粒598个。在1毫升50%葡萄糖加入青霉素的药液中可检出粒径2~16微米的微粒542个。
        玻璃屑或是问题包装所致
       “未开封的药瓶里有玻璃碎屑,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蒋志平说,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注射液的生产环境必须要符合国家GMP标准,生产用原材料和注射液成品都必须经过包含微粒限量检查等10多项严格的检验和复核后方可使用和出厂。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注射液里是不允许出现玻璃碎屑的。
      “这种情况的出现,很有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更换质量不合格的包装材料。”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的急救药品的利润很低。如果对比一袋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和一瓶普通矿泉水的价钱,你就会发现,药品厂家的利润一再被压缩,企业寻求生存的方法也就费尽心思了。
       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
        “我们习以为常的输液其实也算是个小手术,在医学上属于侵入性操作范畴。因为需要刺破血管并往血管里输入并不属于血管里的东西。”蒋志平跟记者说。因此,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在操作中要格外引起注意。如果说这些异物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等。如果大量不溶性微粒特别是石棉微粒进入人体,还能引起肺癌和白血病。
       “你想想,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微米,长期输液,特别是现在输液器上有过滤网结构的并不多,超过4微米的微粒就会蓄积在毛细血管中,越积越多就会损坏血管。”
       因此,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蒋志平补充道,如果患者的肠胃功能正常,口服药物应是第一选择,只有在患者出现了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等情况时,才应该选择静脉注射治疗。
         六类呼吸道疾病不需输液
        北京安贞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朱光发指出,呼吸科门诊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慢性咳嗽、轻度到中度慢性阻碍性肺疾病和哮喘急性发作这六类疾病,多数患者通常是不需要输液的。(综合自新华网、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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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资讯分享,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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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使我们的前哨兵,谢谢资讯分享,安全注射需要全社会支持和配合。宣传卫生常识,减少人们的误会和误解,对人们的健康太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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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恍然大悟!“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这句话困扰了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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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确实是最危险的给药方式,可现在很多患者的理念是到了医院不给输液好像不重视、不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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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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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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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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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前辈的资讯分享,一直一来我所学的护理都有着这种“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理念,可是医生的笔杆子跟我们的理念背道而驰,希望这一《共识》能快速的以法规的形式出台实施,让国民安全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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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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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基层医院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还没有这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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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教材,下次培训的时候可以与大家分享。谢谢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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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大众都明白“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需要一个过程。首先要从我们医务工作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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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很多患者到了医院不给他输液好像不重视、不积极治疗;不给开一大袋子药带走就是不给好好看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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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下来,多给病人和家属看看,全民健康宣传教育还有很大的空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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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看到权威的说法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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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以后要修正不输液就不是治病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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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问题不光要对医务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更要对老百姓做好通俗易懂的宣传指导,在基层有时病人会强烈要求输液,好像不输液就不能治病,大医院不给吊就去小诊所,而小诊所的监管还有一定难度,但愿不久的将来这一症垢能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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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共识出台太好了,可以规范输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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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时候、很多人、很多医疗机构都违背了世卫组织“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给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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