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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的处置

发表于 2016-4-20 16:45: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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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有没有国家发的有关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置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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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17:04:48 | 查看全部
卫政法发〔2005〕123号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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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17:04:52 | 查看全部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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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2 08:50:02 | 查看全部
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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