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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今启动甲型H1N1流感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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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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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3日03:1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从今日起,对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工作情况报至卫生部。

  卫生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内部通报制度,不会向社会通报,但如果发现了疑似或确诊病例,肯定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全部追查到位,并实施有效隔离和医学观察。

  另外,各地要立即对已追查到的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所到地区,及接触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定点医院要做好随时接受病人的准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上述人士解释称,所谓“零报告制度”指的是即使当地没有发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也要向卫生部门报告,绝对不是不报告。SARS疫情发生时,也曾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卫生部同时要求各地将留观的外国人详细信息于5月3日16时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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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枝梅 的帖子

特殊时期特殊办法,可能很有效?
最好给一个解释?可能会更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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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枝梅 的帖子

这个“感零报告制度”是到哪个层面的呢?是针对有“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情况”的省市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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