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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甲型H1N1流感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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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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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1日14:07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9-5-1 18: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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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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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国务院批准,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卫生部关于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管理的公告(2009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2009年   第 8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23/200904/40328.htm

卫生部:猪流感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
新华社快讯: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相关资料:传染病的分类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二)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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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动态:国务院批准,甲型H1N1流感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国务院4.30日批准:甲型H1N1流感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2009年   第 8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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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人真的太敏锐了!佩服: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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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deepdog 的帖子

艾滋病也没有达到这个等级哦!乙类中只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管理。

传染病防制法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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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2009年5月1日下午,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范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部署加强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对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主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出席会议。

    陈竺指出,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将流感大流行预警级别确定为5级。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但是根据该疾病的流行特点和当前全球疫情态势分析,疫情传入我国的可能性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于4月30日发出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卫生部已经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和技术规范,对各地加强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开展病例诊疗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确定了甲型H1N1流感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并做好人员、药品、设备、设施的准备。

    陈竺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要发扬抗击非典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的精神,打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阻击战和歼灭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当地建立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中承担主要任务并发挥重要作用。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二是加强监测报告,做好调查处理。各地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曾赴墨西哥和美国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要进行登记报告。各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机构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流感暴发疫情,应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置。

    三是有效准备,有序应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指定急救中心(站)统一负责疑似和诊断病例的转运工作。明确疾控机构的防控职责,组织有关专家科学评估辖区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能力,针对存在的不足尽快予以填平补齐,全面提升应对能力。

    四是强化培训,做好储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提高医务人员防范意识,努力提升流感防治综合能力。重点加强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基层人员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和预防技术指南,规范开展病人诊疗和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院要充分、科学、合理地发挥中医药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药品的储备、质量安全监管和疫苗的研制、生产等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急救中心(站)要做好车辆、设备、设施、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已有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要保证处于备用状态。争取做到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现及时,控制措施有力,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五是做好应急值守,确保措施落实。要保持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重点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卫生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是开展健康宣教,加强风险沟通。要大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教工作,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电台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通过12320等热线电话、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卫生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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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预防控制工作形式严峻( ⊙ o ⊙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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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看来防控形势严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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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zhangfh 的帖子

:( :( 传染病种类不断增加,人类的健康需要人类自已关心.医院感染管理人的事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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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病的病种在不断增加,看来我们院感人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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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zhangfh 的帖子

敏锐性很强啊,谢谢!:lol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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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级别高低,只要上升到政治高度的话,那就很......手足口的例子就很典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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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学习,谢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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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将人感染猪流感改名为“甲型H1N1流感”并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周婷玉)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卫生部4月30日发布2009年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公告,为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传播和蔓延,甲型H1N1流感还被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此前宣布,一致同意使用A(H1N1)型流感指代当前疫情,而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中国则将原人感染猪流感改称为甲型H1N1流感。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依次递减。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0余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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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应急及传染病管理的定位等同于SARS,但从目前形势看,我国已严阵以待,即使出现了疫情,当年SARS时期的恐慌和无序再也不会发生,只要科学防治,再大的困难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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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内容很使用.

内容很使用.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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