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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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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3: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
各位老师:我院最近期准备开展血透工作,选址和室内装修全部竣工,准备开业了,我是搞院感的,以前从没接触这方面工作,不知卫生部对血透室有哪些规范要求?小辈在这里求助各位老师了!请各位老师帮帮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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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4: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相关要求、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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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4: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我院也在计划,正需要这方面的内容,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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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4: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15 14:00
相关要求、操作规程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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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5: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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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9: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杭州
血透室规范还是旧版,谁有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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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0: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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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1: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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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1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谢谢尘埃老师的帮助,小辈感激不尽!我下载后会认真学习  尽量按规范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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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19: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还有:YYT 0572-2005《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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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0: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内蒙古
2015版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上有你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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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2 15: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感谢老师的分享,下载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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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2 16: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6-2-12 16:35 编辑

        血透室的要求,除2楼老师分享的资料外,我补充以下2卫生部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0160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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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2 16: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6-2-12 16:34 编辑

    有1个文件传不上,我帖出来啦。
                     
                                     卫生部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
        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
        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六、未经批准并执业登记设置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有关情况可向我部医政司反映。电子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
       附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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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4: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15 14:00
相关要求、操作规程

感谢老师分享,正需要这方面的资料,下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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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0 16: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江门
谢谢老师,下载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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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3: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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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5 1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三明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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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9 19: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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