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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国家卫计委下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后,我们地区的下发了具体的通知。通知要求我们医院为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处置机构。看了哈处置机构有下面这些职责。
1、处置机构在接到用人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感染危险性评估、咨询、预防性治疗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收集、保存接触暴露源的相关信息,填写“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并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上传至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2、处置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在随访期内开展随访检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处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暴露源样品、暴露者的暴露当日血液样品和随访期内阳转血液样品,必要时应当送调查机构保存备查。样品现场采集时应当至少有2名见证人,每份血液样品含全血1支、血浆2支(每支1毫升以上)。暴露源为病毒培养物标本的,每份标本应当有2支(每支1毫升以上)。样品送检单信息应当与“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相关联。 4、在随访期内,暴露者艾滋病病毒抗体发生阳转的,处置机构应当及时报告调查机构,并会同用人单位提供材料配合调查。
对于上述通知和职责你院是如何做的?请大家积极分享,我院目前流程上感觉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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