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62|回复: 10

【已推送】快速读懂新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1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快速读懂新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随着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文的发布与实施,2006年5月19日原卫生部印发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将结束它的历史使命。这个即将在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规范发生哪些变化呢?我带您快速了解一下与医疗机构相关的内容。
一、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病种的变化
1.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病种: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需报告的病原携带者:霍乱、脊髓灰质炎。
3.乙类传染病增加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原H1N1禽流感撤并入流行性感冒管理,因此,法定报告传染病总数量不变: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共计39种。
二.传染病报告卡的变化
1.有效证件号:把原“身份证号”改为“有效证件号”,并设为必填项,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2.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3.乙类传染病中:病毒性肝炎的分类增加了丁肝的勾选;艾滋病病人与HIV予以区分。
4.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或订正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患者在备注栏补充填写“MDRTB"。
三.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的新增要求
1.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人数做了具体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
2. 增加了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一致。
快速熟悉规范变化异同点,重点培训相关要求,为来年做好医疗机构传染病的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发表于 2015-12-19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好细心,多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正在做16年的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呢,这个可以作为传染病知识培训内容之一,再次表示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9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12月8.9号两天里参加本省的传染病规范化培训,我们的院长也参加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辛苦了,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9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老师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9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按新的要求报告传染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快速回复#谢谢老师的分享,可以作为传染病知识培训内容之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接手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学习了,很实用,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1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经验分享,一目了然很实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