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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宛名驹 于 2012-7-23 16:38 编辑 <br /><br />政策规定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但现实给了我们一个这样的悖论:许多患者因为无钱支付昂贵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不放弃治疗,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一些医院重复使用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与其藏着掖着,还不如探讨一下。 一次性医疗用品可否选择性复用 孟庆普 叶倦 刘梦 2004.03.08 2版 医药互动 最近,浙江省政协委员、台州市中心医院院长金国健建议,突破现有的“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规定,选择性地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负担。 耗费惊人 据金国健介绍,目前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共有8类,其中输液器、注射器类占15%~20%,手术敷料类占5%~10%,护理材料占10%~15%。这几类用量大,价格便宜,不会给病人带来过多的负担,并且这类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都无法复用。诊断、治疗类占30%~35%,如心脏起搏器、冠脉支架、心脏瓣膜等虽价格昂贵,但为挽救生命之必需,不得不用,且体内埋置不可复用。 但导管类、透析器具类和麻醉器具类等占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30%~40%,这些器具价格昂贵,病人负担十分沉重。如冠心病患者经皮穿刺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所用的指引导管、指引钢丝,每根1800余元,仅此两根导管费用就4000多元,而这些导管一般可重复使用3~5次,算起来每个患者可减少费用2500元。尿毒症患者血透治疗期间用的一次性透析器血路管每套180元,一般可重复使用5~7次,每次费用可省150多元。以每位肾衰患者平均每年需做血透100次计,每年可减少医疗费用1.5万元。 金国健说:“征求了很多医院管理者、医护人员及病人家属的意见,我认为在保证治疗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有选择地重复使用一些一次性医疗用品,既可减轻病人负担,又可取得相同的治疗效果。” “政策瓶颈” 金国健说,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复用,不是指所有的产品,而是指一些经过消毒灭菌后完全符合生物学和质量标准,并能确保安全有效的卫生用品。如血透治疗,只要同一导管固定同一人用,采取严格的消毒、灭菌措施,完全可以复用。另外,对部分经严格消毒,检测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也可以复用,如麻醉器具类的一次性麻醉机用呼吸囊、管道及连接件等。 但是,目前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面临着诸多“政策瓶颈”。首先是法规方面的限制。为防止医院内的交叉感染,卫生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连续下发过多个文件,作出“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规定。 其次是体制上的障碍。我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生产、使用管理分属药监、卫生等多部门,标准由谁来制订,又由谁来监督呢? 收费也是不能绕开的话题。按目前的物价政策,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第一次时已经全额收费,重复使用时,如何收费?如果重复使用出现问题,责任如何追究? 堵不如导 金国健告诉记者,在临床实践中,经常有患者提出重复使用某些一次性医疗用品,以降低治疗的费用。但面对患者的要求,医院很难处理:重复用吧,违反规定;不用吧,只能眼看着许多患者因无钱支付昂贵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而放弃或延误治疗。 这种局面恰恰也给了一些不法医疗机构钻空子的机会。有些医院利用患者不知情的漏洞,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却按一次性医疗用品多次收费,虽然治疗效果相同,但事实上却蒙骗了患者。采访中,某医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一次性医疗用品在医院重复使用早已不是秘密。曾被媒体曝光的北京某医院“二号管”事件、吉林省某医院肾透析管重复使用事件绝不是个例。与其藏着掖着还不如合理合法公开化。 “堵不住,还不如疏导。”这位长期从事医院管理的负责人说,不分具体情况一律不得复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本质上是一种简单的管理模式。国际上像我国这样规定的国家已经越来越少。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浪费大量卫生资源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一次性医疗用品多用不易降解的化工材料制成,废弃后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一道难题。“虽然面临很多政策上的制约,但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这条路应该尝试一下了。” 采访过程中,记者从某医院拿到一份日本产血液透析器的注册证书,注册证的备注一栏写着:“依据企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本产品允许一次或多次使用。医疗单位应严格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列明的复用程序。”该院医务人员就此向院长请示能否重复使用时,院长在注册证上的批示是“可以”。记者问:“重复使用后医院怎么收费的,是一次性收费,还是重复收费?”这位院长笑了笑,没有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