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雪0816 于 2015-11-19 21:37 编辑
是否可以从下2点进行区分:
1.理清发生感染距离外伤的时间、距离入院的时间和距离实施清创术的时间。把《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中48小时潜伏期的概念移植过来。如果确诊创面感染的时间超过清创术后48小时,可能与清创术相关;如果不足48小时,可能与清创术无关,是因为创面污染所致。
2.从病原体来说,如果是医院感染,致病菌以G-杆菌为主;如果是创面污染导致的感染可能以G+球菌为主。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1、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临床诊断】 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 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 1.创口包括外科手术切口和意外伤害所致伤口,为避免混乱,不用“创口感染”一词,与伤口有关感染参见皮肤软组织感染诊断标准。 2.切口缝合针眼处有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不属于切口感染。 3.切口脂肪液化,液体清亮,不属于切口感染。 存在感染的话,诊断为“皮肤软组织感染”而非手术部位感染。
个人观点,欢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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