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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万金兆元】集结!集结!集结!实习版主辩论赛即将开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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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09: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南衡阳
本帖最后由 焚膏继晷 于 2015-11-19 14:44 编辑

每个月一期的辩论赛即将开始,这个月将在我们的21位实习版主中进行。
他们,有的是辩论赛老面孔,有的活跃于官微的编辑,更有业务知识丰富的大咖!
相信会给我们带来一场激烈精彩的辩论赛!
     

辩题: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能否混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
立场设定:
正方:是
反方:否

比赛说明:
1、比赛将于1123正式开始,1127结束。
2、请各辩手尽快加入QQ群:SIFIC辩手专群,群号:425844413,并在此主题帖跟帖确认。
3参赛选手密切关注站内短信和SIFIC辩手专群发送的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点击,输入密码即可进入辩论室)的密码。及时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进行辩论赛。
4、辩论赛结束之后辩论贴仍将转移到公共区让所有会员自由辩论。
5、入选者无故不参赛将暂停两个月参加辩论赛的资格。确有原因无法参赛者需在开赛前两天向论坛辩论赛版主拙凌焚膏继晷请假。

EXCEL随机分组以下:

   
正方
  
反方
三个人的空间
爱文
那颜
娜姆
紫陌红尘
小二郎
狼头
蓝雪0816
旭日云海
朱迪
青暮
清风细雪
疯狂的吗啡
郁闷中落寞
独白
尘埃1969
宋小船
听.讲
纤手素琴
l臻臻
澄凤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5-11-19 10: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秦皇岛
我是反方,所以我的论点是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不能混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看来要加紧搜集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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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黑龙江黑河
正方   原来网名yuanshan   现在是旭日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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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正方,表明态度:这玩意儿本就应该放在锐器盒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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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等不及的节奏呀,期待您精彩的表现,加油!!!  发表于 2015-11-1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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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铜川
我是打酱油不嫌热闹的,因为我们好多版主的网名稍有变动,所以小鬼的帖子我做了修改,小鬼要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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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宿州
疯狂的吗啡 发表于 2015-11-19 10:33
正方,表明态度:这玩意儿本就应该放在锐器盒里面

对头,我是正方,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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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宁波
我是正方,表明观点: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本来就应归入损伤性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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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很坚定,我们期待您令人叹服的依据!!!  发表于 2015-11-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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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反方 清风细雪,因开赛那天中午、晚上值班,没有网络,可能要到第二天才能发言!各位辩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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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很精彩哦,我们期待着  发表于 2015-11-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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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柳州
我是反方,我的论点是有卡介苗余液的安瓿不能混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必须找证据支持自己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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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证据,我在期待您让人无言反驳的证据  发表于 2015-11-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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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洛阳
我是正方,先来踩点,便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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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反方队员一枚,前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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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3: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徐州
昊爱无限 发表于 2015-11-19 10:34
我是打酱油不嫌热闹的,因为我们好多版主的网名稍有变动,所以小鬼的帖子我做了修改,小鬼要理解哦

为啥这次的辩论赛只是在实习版主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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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4: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内蒙古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3:19
为啥这次的辩论赛只是在实习版主中进行?

这是昊教官为实习版主争取的机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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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徐州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5-11-19 14:16
这是昊教官为实习版主争取的机会呀

哦,原来如此啊,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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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铜川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4:58
哦,原来如此啊,支持支持

是给热情高涨的新版主们一个展示个人魅力的机会和平台,也是让我们新老版主彼此了解的一个机会呀
姐姐记得到时候凑凑热闹,煽风点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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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9: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那颜 发表于 2015-11-19 11:20
我是正方,先来踩点,便于作案

看吧,还没开始辩论呢,那版就先来自首了,看来你也认为这样做(指有卡介苗的安瓿混入利器盒内)不光彩呀,要“先踩点,便于作案”,偷偷进行?如此,反方必胜!

点评

必须赞一个呀!反方必胜!  发表于 2015-11-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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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2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柳州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3:19
为啥这次的辩论赛只是在实习版主中进行?

因为怕菜鸟斗不过老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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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23: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它必须不能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它怎么可能是损伤性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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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0 09: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徐州
听.讲 发表于 2015-11-19 20:22
因为怕菜鸟斗不过老鸟~

怎么会呢?你们都是特别棒的!期待着你们的精彩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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