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864|回复: 21

[公告] 卫生部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5 21: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上海黄浦区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09〕10号
现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   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二)   WS 310.2-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三)   WS 310.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二、   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二)WS/T 312-2009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三)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以上标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09-4-15 22: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泰安
只要标题,无具体内容啊。: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5 2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回复 #1 有意无情 的帖子

太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5 2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厦门
具体内容慢慢等吧!不会那么快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6 18: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柳州
太好了!等了几年的管理规范终于发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6 19: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亳州

回复 #1 有意无情 的帖子

太好了!等了几年的管理规范终于发布了!: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2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卢湾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6 20: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唐山
为什么文件与内容不一起下发呢,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6 22: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合肥
终于等到了:D :rt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7 15: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沧州
12月才执行呢,现在的中心供应室终于有了自己的规范和标准,终于等到了。: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7 15: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淮安
确实令人高兴!赶紧下发具体内容,提前做准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7 22: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南昌
国家规定行业标准,真正做到按标准做事,依法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7 23: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延安
中心供应室有了自己的规范和标准!:victory: :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7 23: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赣州
是啊,具体的内容呢,什么时候一起公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8 09: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标准是要收费的,卫生部不会为了赚钱吧,不一块贴出来,实在让人不能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8 21: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德州
终于出来了,让我们盼了一年多了。
期待具体内容早日颁布!
没有将内容一并下发,是否这次颁布的形式会有所不同?通过卫生系统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期待ING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5: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黑龙江哈尔滨
期待具体内容早日颁布!!!: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21: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卫生部初步在5月中旬进行规范的培训,在全国可能分5个区域进行分期规范解读。具体内容应该在这之前下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09: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柳州

时间很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9: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柳州
太好了!希望能参加培训.:victory: :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