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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再次报为院感病例?

 
发表于 2015-10-13 18:05: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山西临汾
某男性患者,因右侧肾盂输尿管连接处狭窄,于9-14在全麻下行右侧肾盂输尿管成形术,术后第2天出现发热,体温达到38度,伴右上腹部疼痛,腹部憋胀,之后体温波动在38.5度左右,超声提示:引流管周围肿胀明显,考虑积液合并感染,对症抗感染,拔管,拆线,取分泌物培养为多重耐药的大肠埃希氏菌,给予报院感。9-27对症治疗后,体温血象正常,腹痛消失,感染控制,停止用药.考虑痊愈。10-12再次出现引流管脓性液,考虑肾周感染,再次报院感。请问老师第二次院感有必要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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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22:34:37 | 查看全部 IP:贵州黔西南州兴义
10-12引流出脓液,可能是第一次感染未能痊愈而复发。也可能是第一次感染痊愈后新发的感染,可以查找第二次感染的病原体,如果与第一次相同,可以定为一次感染。如果培养出新的病原体,结合临床追问一下9-27至10-12之间的病史,分析判断是否属于第二次感染,如果是新的感染,应报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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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05:05 | 查看全部 IP:北京
分析的全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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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05:08 | 查看全部 IP:山西太原
青木 发表于 2015-10-13 22:34
10-12引流出脓液,可能是第一次感染未能痊愈而复发。也可能是第一次感染痊愈后新发的感染,可以查找第二次 ...

赞同青木老师的意见!建议查找第二次感染的病原体,与第一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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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11:55 | 查看全部 IP:浙江绍兴
分析的全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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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20:54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如果没有新的病原体就无需再报。如果有新的病原体也要结合症状体征、化验检查等,以排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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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21:46 | 查看全部 IP:河北秦皇岛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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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49:01 | 查看全部 IP:河北廊坊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分析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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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50:39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同一个不位。可再次病原体检查如果还是上次查出的病原体,则不必再报,如果有不同的病原体,需要再报,此种情况就是在原有感染部位上培养出新的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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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09:00:20 | 查看全部 IP:山西临汾
青木 发表于 2015-10-13 22:34
10-12引流出脓液,可能是第一次感染未能痊愈而复发。也可能是第一次感染痊愈后新发的感染,可以查找第二次 ...

感谢老师的及时回复,我再看看新的细菌培养,但是临床医生是说“我都治好了,停抗生素了,再次用是不是又感染了”,现在临床医生还在以抗生素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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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09:02:53 | 查看全部 IP:山西临汾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5-10-14 08:20
如果没有新的病原体就无需再报。如果有新的病原体也要结合症状体征、化验检查等,以排除污染

谢谢回复,您认为院感和抗生素使用有关么,好多时候临床医生还在以抗生素衡量院感的有无,感染了就用,停用就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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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9:33:22 | 查看全部 IP:北京
若亭若亭 发表于 2015-10-14 09:00
感谢老师的及时回复,我再看看新的细菌培养,但是临床医生是说“我都治好了,停抗生素了,再次用是不是又 ...

临床上遇到过入院时就泌尿道感染,治疗3天,尿常规化验正常,大夫停药,给做手术,7天再查尿常规又有问题了,因为没有做尿培养,不好说是新的感染还是上次感染没有完全控制住停药后又复发了,和大夫沟通后,算是复发,没有上报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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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9:46:24 | 查看全部 IP:天津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分析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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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9:47:28 | 查看全部 IP:江苏宿迁
赞同二楼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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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9:49:34 | 查看全部 IP:江苏南京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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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0:03:42 | 查看全部 IP:广西桂林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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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0:22:59 | 查看全部 IP:广东潮州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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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0:46:22 | 查看全部 IP:山东烟台
建议做病原学检查,以对比上一次检查结果,如果是新的病原菌就应该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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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0:48:18 | 查看全部 IP:四川成都
谢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分析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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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4:06:34 | 查看全部 IP:上海
感谢老师们的讨论,学习到新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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