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参与医院建筑修缮计划的制定,从感染控制的角度,提出建筑修缮相关性感染的预防性措施。将感染预防措施写入建筑修缮合同中,并有执行不当的处罚条款,以及及时整改的机制。感染控制措施应贯穿到整个建筑修缮过程中。
(二)指导与培训建筑修缮人员,以及在免疫低下病区工作的医务人员,了解与建筑修缮相关的空气传播的感染危险性,尤其是在这类活动中的真菌孢子的播散与控制。
(三)医院应制定建筑修缮相关性感染暴发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医院应根据整个建筑修缮项目,开展感染控制危险性评估(如,明确免疫低下患者是否暴露于工程尘埃中的真菌孢子的危害性),明确工程规模与屏障技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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