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Guide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基础感控
›
清洁消毒灭菌技术
›
关于戊二醛的问题
公告区
+ 发布
系统消息:
直播预告丨AI技术如何赋能感控工作(以案为鉴第二季01期)开播啦!
02-24 11:57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主题贴
02-17 16:11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回帖
02-17 16:10
系统消息:
AI工具试用丨“斯斯”陪你做感控,有问必答!(赚金币啦)
#AI工具#
01-07 16:18
系统消息:
上传视频拿金币,快来上传你最喜爱的感控相关视频吧!
#👈点我了解详情#
01-06 15:55
小小牧童
:
竟然才知道,SIFIC论坛可以一键搜索【知名专家】的授课笔记资源啦!
#SIFIC感染科普笔记#
01-02 17:30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311
|
回复:
20
关于戊二醛的问题
火
[复制链接]
zsf790103
zsf790103
当前离线
积分
672
发表于 2015-9-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请问外科换药室还能用2%戊二醛浸泡换药器械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尘埃69
尘埃69
当前离线
积分
27175
发表于 2015-9-1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不应采用
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评分
参与人数
1
金币
+4
收起
理由
二道桥的羊肉串
+ 4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老朽
老朽
当前离线
积分
10534
发表于 2015-9-1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早已不允许使用。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评分
参与人数
1
金币
+4
收起
理由
二道桥的羊肉串
+ 4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slyyygk2642
slyyygk2642
当前离线
积分
4533
发表于 2015-9-1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取消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吧,可以用一次性换药包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红衣主教章鱼
红衣主教章鱼
当前离线
积分
2378
发表于 2015-9-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高压灭菌的全部高压灭菌,换药室应取消戊二醛浸泡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瑠璃
瑠璃
当前离线
积分
2530
发表于 2015-9-1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版消毒技术规范
5.2.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a)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b)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
c)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C.8.1. 戊二醛
C.8.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
C.8.1.2 使用方法
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 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
C.8.1.3 注意事项
C.8.1.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
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必要时就医。
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
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盐)充分混匀。
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
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
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
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
评分
参与人数
1
金币
+4
收起
理由
二道桥的羊肉串
+ 4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竹语清风
竹语清风
当前离线
积分
3548
发表于 2015-9-1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换药室的器械早已经使用小包装高压灭菌了,一人一用一灭菌的,戊二醛现在胃镜室在使用外,基本都不再用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感恩你
感恩你
当前离线
积分
2354
发表于 2015-9-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不能用2%戊二醛浸泡换药器械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娜姆
娜姆
当前离线
积分
10942
发表于 2015-9-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风险会比较高。规范也不推荐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hnxtlh
hnxtlh
当前离线
积分
768
发表于 2015-9-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吧,可以用一次性换药包,早就不能用2%戊二醛浸泡换药器械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1183277720
1183277720
当前离线
积分
661
发表于 2015-9-1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早已不允许使用,能高压灭菌的绝不浸泡。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吴晓梅
吴晓梅
当前离线
积分
45745
发表于 2015-9-1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戊二醛对人体对环境都有害,而且每天还要监测浓度,为什么还要用呢?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二道桥的羊肉串
二道桥的羊肉串
当前离线
积分
16525
发表于 2015-9-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能,如果能,那么供应室在干什么?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铃惠
小铃惠
当前离线
积分
941
发表于 2015-9-1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老师意见、、、、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qiuwuyan1985
qiuwuyan1985
当前离线
积分
1838
发表于 2015-9-1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还是在用,基层医院的院感让人焦啊!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王文琴
王文琴
当前离线
积分
434
发表于 2015-9-1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不推荐,尽快取消吧!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jcyyhlb
jcyyhlb
当前离线
积分
43439
发表于 2015-9-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范执行,能高压灭菌的,用高压灭菌。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河边草
河边草
当前离线
积分
987
发表于 2015-9-1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条件可以使用一次性的换药包,里面内容物比较多,也便宜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九龙江
九龙江
当前离线
积分
4421
发表于 2015-9-1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zsf790103
zsf790103
当前离线
积分
672
楼主
|
发表于 2015-9-1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意见。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