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96|回复: 2

[转帖] The Lancet:诸多未知因素阻碍应对MERS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2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星火 于 2015-8-24 08:32 编辑

The Lancet:诸多未知因素阻碍应对MERS


  
时间:2015-08-19 

  

    MERS在韩国的爆发引起全世界对此疾病的更多关注,2015年7月4日发表在《The Lancet》杂志上的一篇文章阐述了应对MERS还存在许多的阻碍。

  骆驼、蝙蝠、猫、狗、猪——冠状病毒选择感染的动物名单很长。这种病毒至少有25个菌株。它很容易突变,可以轻易地在动物之间传播。然而,已经发现六种菌株可以由动物传播给人类,造成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多器官衰竭,另外大约三分之一病例会导致死亡。已经患病的人或老年人最容易患上严重疾病。没有治疗感染的药物或相应的预防疫苗。

  首个已知的严重冠状病毒流行病——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爆发于2002年,造成14个国家8275例病例和775例死亡。最近的流行病,2012年因首次出现在阿拉伯半岛而得名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截至6月26日已在26个国家中造成1350例病例和至少480例死亡。大多数病例和死亡出现在沙特阿拉伯。五月末,出乎国际卫生团体的意料,韩国而不是中东出现了162例病例和19例死亡。

  当前的流行病学证据指出,冠状病毒的主要贮主单峰(阿拉伯语单峰之意)骆驼导致中东病例的出现。(SARS冠状病毒的来源不确定,但认为来源于蝙蝠。)据认为,大多数韩国病例的冠状病毒最初由旅行者从中东带回,随后在医院从感染者传染给家庭探访者和医院员工。“当今世界旅游业发达、各国交流密切,因此任何地方出现感染不足为奇”,WHO的卫生安全副总干事Keiji Fukuda如是说。“但当我在六月份访问韩国时”,他告诉《The Lancet》,“显然那里的卫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认为MERS是世界另一端的事情,仿佛不可能在那里发生。”

  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MERS爆发中发生大量人与人之间的传染。似乎需要人与人的密切接触。“三种传染病,埃博拉、SARS和现在的MERS”,Fukuda说,“强调了我们预防和控制传染的措施还不到位的事实,也强调采取适当措施的难度。”

  美国纽约外交关系委员会全球健康高级研究员Laurie Garrett认为,为了让预防措施落实到位,首先需要WHO国际卫生条例应急委员会像对待埃博拉爆发一样,将MERS宣布为“引起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在接受《The Lancet》采访时,她说到:“自从2013年7月份出现首例MERS病例以来,委员会已经召开九次会议,但拒绝作此宣布。它们给出的理由之一是对沙特阿拉伯经济可能造成影响。另一个是担心引起朝圣的香客恐慌。第三个理由在6月的最近一次会议上给出,是对病毒传播的了解不充分。这些理由没有虑及沙特阿拉伯仍被医院内的严重爆发所困扰,这些爆发目前已造成1000例以上病例和400例以上死亡。如果该委员会不马上采取行动,我们将与此病毒共同生活很长时间。”

  正如委员会所指,病毒的相关知识肯定知之甚少。“我们知道单峰骆驼是MERS冠状病毒的贮主,但我们不知道是否还有储存该病毒的其他动物”,Fukuda说。“我们不知道病毒如何传播,而且我们仍然没有了解完整的疾病谱和病毒病理学。”为了加快解决这些未知问题的进程,WHO在埃及开罗举办了四次会议,召集科学家和受灾国家的公共卫生官员参会,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举办另一个会议。

  同时,研究正在进行中。药物已经面市,如病毒唑和干扰素α-2a,被认为是潜在的MERS治疗药物,很可能已经用于沙特患者。计划在沙特吉达进行含MERS幸存者抗体血清的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究人员以携带人体免疫球蛋白基因的转基因牛抗体治疗MERS,已经获得非常有希望的结果。至于疫苗,大约有十多个已经在至少六家公司的销售渠道中,而且在至少六个国家中有许多的研究团队,但所有候选疫苗都没有经过体外阶段。还计划研发一种保护骆驼免受冠状病毒侵害的疫苗。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5-8-2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疫苗和合理的感控,是根本措施。预防第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3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国目前国内民众情况比较稳定,大街上都没有见到什么过度防护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