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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2009年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救治政策、方案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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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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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关于印发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鲁卫发电〔200915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我厅制订了《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200944      


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手足口病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可能提高重症患儿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依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调,统筹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全力做好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患儿死亡。
    二、组织原则和工作机制
    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在地方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统一指挥。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层、分级、分区域建立救治体系,以属地化管理为重点,整合与调配全省医疗资源,实行省市联防联控做好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省卫生厅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重点指导做好各市医疗救治和重症患儿的会诊;市、县(区)层层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规范诊疗流程,做好重症病例的抢救和普通病例的医疗救治;县(区)以下医疗机构要将关口前移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家庭和托幼机构,做好排查和宣教工作。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㈠成立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各市、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临床专家工作组,各单位特别是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各市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
    ㈡尽快制订应对疫情高峰工作预案。各市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科学预测本市可能承担的最大住院患儿数和重症患儿数,详细制定疫情高峰期间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根据前期菏泽发病情况,综合考虑疫情发病规律,确定在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儿科、急症科、感染性疾病科预留20%床位,做好接治手足口病普通患儿的准备;ICU要预留30%的床位接治重症患儿。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情况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随时调整,统筹安排。
    ㈢整合医疗救治资源。各市各单位要合理调配医疗服务力量,重点安排好儿科、ICU、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等专业的医疗和护理力量,并做好小儿呼吸机、微量输液泵、心电监护仪、床边拍片机和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以及血液、药品和相关医疗用品的调配和储备工作,确保做好全省疫情暴发时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实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关心值班医务人员的生活,并为其提供良好的保障。
    ㈣建立分级诊疗的医疗救治体系。在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的同时,要整合与调配全省医疗资源,分级诊疗手足口病患儿。省里成立领导小组和临床专家工作组,建立省市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划片支援、驻点援助的方式,重点培训、指导各市的医疗救治工作。市、县(市、区)层层成立临床专家工作组织,发挥技术支持作用。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力量分赴县(市、区)开展巡查,帮助、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市、县(市、区)要分别指定一定数量的定点医院,市定点医院分片区负责辖区县(市、区)内其他医院转诊的需要及时抢救的临床诊断重症患儿。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完善转诊规范,分层承担重症病例和普通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县(区)以下医疗机构要将关口前移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家庭和托幼机构,加大对手足口病患儿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手足口病尤其是重症患儿,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治。
    ㈤提高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每个市、县(市、区)都要指定至少1所定点医院,分别承担重症患儿和普通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定点医院要配置ICU病房,至少设置5张病床,配备必须的治疗抢救设备,小儿呼吸机要多于ICU监护病房的床位数,小儿呼吸机与微量泵按14配备,150张床位的医院要配备不少于15台的心电监护仪,200张床位的医院要配备不少于20台的心电监护仪,床边拍片机和血气分析仪不少于1台。加强定点医院的人员配备,院内专家组要由儿科、ICU、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经统一培训后组成,调配到定点医院和病区参加诊疗工作。诊疗过程中要注意密切观察患儿病情,保证病历书写质量,一旦患儿病情恶化,超出本院救治能力,要及时邀请省级专家会诊,尽最大努力减少患儿死亡。
    ㈥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原则,采取分区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由参加过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培训班及手足口病重症患儿抢救的专家,就手足口病疫情上报和医疗救治有关规定、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治疗、手足口病医院感染控制、手足口病转诊流程、手足口病病历书写等内容对各市、县骨干力量开展培训,接受培训人员回去后要承担本地区二级及以下医院全员培训任务。对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要重点培训其早期诊断、鉴别诊断能力;对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诊断、重症鉴别能力;对市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抢救能力。此外,要采取制作下发培训光盘、编写手足口病诊疗手册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专家、患儿家属和社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教育。
    ㈦规范诊疗流程,建立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按照《手足口病门诊预检分诊流程(试行)》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患儿登记、筛查和报告,提高重症患儿早期发现和抢救成功率。做好手足口病的报告工作,严禁瞒报,防止漏报、误报。对符合重症病例诊断标准的要转至市级定点诊治,县定点医院承担普通病例的诊治和重症病例的筛查转诊。县定点医院要在市定点医院医师的建议下,按照我厅《重症手足口病患儿转运流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实施重症患儿转诊工作,保证患儿转诊安全。对拟转诊的患儿,必须经专家组会诊并根据病情进行初步治疗;转诊时,转诊医院须及时与市级定点收治医院联系,充分做好接诊准备工作,转诊医师要向接诊医师交待病情,认真填写《转诊记录单》。对符合转诊条件的重症患儿,市级定点收治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转诊时必须使用具备吸氧设备、人工辅助呼吸气囊等设备的救护车,并由医护人员陪同;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基本的生命抢救技术;对于病情特别危重,不适宜转诊的患儿,原则上要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组织就地抢救。转诊病人的救护车在转诊结束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严防交叉感染。
    ㈧全面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各市要根据临床用血需求,科学合理安排无偿献血。血站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增设献血点、延长采血时间、启用应急无偿献血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组织公民无偿献血;供血要保持1015%的全血比例,不得以提供成分血为由拒绝提供全血。各医疗机构要保证至少3天的急救用血储备,医务人员强化科学合理用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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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关于印发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和重症患儿转运流程、收治患儿ICU配备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和重症患儿转运流程.doc (90.5 KB, 下载次数: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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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医院感染管理规定(试行)

align=left]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手足口病医院感染发生,避免疫情扩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厅《手足口病门诊预检分诊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和实施医院手足口病预检分诊流程和管理制度。
     ㈠在小儿科、皮肤科、口腔科、急诊科和普通门诊等设立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台。
     ㈡儿科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手足口病诊室、相对独立的候诊区、隔离输液室、隔离观察室等。
     ㈢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对7岁以下、发热伴皮疹的患儿引导至儿科门诊就诊,将可疑患儿安排到专门的手足口病诊室进行诊治。
     ㈣非定点医院发现手足口病确诊病人,应转往定点医院收治。
   二、医务人员应提高手卫生意识,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或进行手消毒,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
   三、加强病房和诊疗场所的通风换气,必要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㈠有人情况下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min,外界空气温度较低时,可适当缩短通风时间,增加通风次数。
    ㈡无人情况下可对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30min;用0.5%过氧乙酸溶液喷雾20ml/m³密闭30min;使用臭氧空气消毒器等进行消毒。
    ㈢重症监护室应采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四、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器具、医疗用品和生活物品如奶瓶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避免发生医院感染。同时做好健康教育培训,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做好确诊患儿和可疑重症患儿的隔离救治工作。
    ㈠确诊患儿可安排在同一病室治疗。
    ㈡确诊患儿同一病室内不得收治其他疾病患儿。
    ㈢可疑重症患儿应一人一室,单独隔离治疗。
   七、医务人员做好职业防护,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
   八、严格限制陪护人员数量,每个患儿最多不超过2名陪人;疾病流行期间,谢绝探视。
   九、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废物与污水的管理
   ㈠疑似或确诊手足口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均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并及时密封运送。
   ㈡粪便、排泄物、呕吐物等处理时,有完善污水处理系统的医院,患者排泄物、呕吐物可以直接倒入卫生间;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院,应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㈢医院污水排放要增加自我监测的频次,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手足口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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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align=center]
鲁卫发电〔2009〕17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近期,我省手足口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地区重症患儿数量较多,个别地区出现死亡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管理,降低病死率,现就手足口病重症患儿诊疗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重症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各医院院长要认真履行医疗救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组织救治,做到重症患儿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尽最大努力降低患儿死亡率。各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必须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要求,加强ICU病房建设,预留床位,储备必须的药品、监护和救治设施,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救治能力和水平。
二、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重症诊断标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患儿一旦出现肢体肌阵挛、嗜睡、频繁呕吐等症状,提示神经系统受累,要高度警惕,密切观察;如果患儿出现血糖持续升高、白细胞数明显增高、肌体无力、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血压和心率加快,强烈提示病情进一步恶化,不具备ICU抢救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我厅《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重症患儿转运流程》等文件规定立即安排转诊;一旦出现呼吸急促、面色口唇紫绀、四肢发凉等呼吸、循环系统症状、不宜转诊的,要立即收入ICU病房,组织全市最优势的专家和医疗设备进行医疗救治。
三、收治重症患儿的定点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和我厅工作要求,对住院、重症和死亡患儿病例信息实行随时和日报上报制度,一旦诊断重症患儿,及时向厅医政处报告;收治重症患儿的定点医院要指定专人报送信息,按照附件要求,每日上午8:30前上报前一日24小时住院、重症和死亡病例信息,其中重症患儿病情要经本院专家组组长签字。请将信息上报联络员和专家组组长姓名和联系方式上报我厅医政处。

附件:1.山东省收治手足口病患儿基本情况日报表
          2.手足口病重症患儿汇总表
          3.手足口病重症患儿有关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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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CU要预留30%的床位接治重症患儿。
是P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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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儿一旦出现肢体肌阵挛、嗜睡、频繁呕吐等症状,提示神经系统受累,要高度警惕,密切观察;如果患儿出现血糖持续升高、白细胞数明显增高、肌体无力、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血压和心率加快,强烈提示病情进一步恶化,不具备ICU抢救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我厅《山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重症患儿转运流程》等文件规定立即安排转诊;一旦出现呼吸急促、面色口唇紫绀、四肢发凉等呼吸、循环系统症状、不宜转诊的,要立即收入ICU病房,组织全市最优势的专家和医疗设备进行医疗救治。
是否考虑患者年龄和病程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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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js661 的帖子

来山东的手足口病形式严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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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厅《手足口病门诊预检分诊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和实施医院手足口病预检分诊流程和管理制度。
㈠在小儿科、皮肤科、口腔科、急诊科和普通门诊等设立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台。
一个医院应否设置一个手足口病预检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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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足口病重症病例治疗、手足口病医院感染控制、手足口病转诊流程、手足口病病历书。。。
有规范的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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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隔离技术方案(CDC文件)

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为了迅速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科学有效的现场消毒处置,特制订本方案。
      一、消毒隔离原则
      控制手足口病,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和疫源地消毒,预防性消毒机构可以自己选择进行;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疫源地的消毒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有效地的进行,做好疫点和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区域的消毒处理,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和可能污染的场所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做好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预防病从口入;一是熟悉科学的消毒原理,家庭成员间交流传播消毒知识。二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相互督促,相互检查。三是制订家庭防病预案,把住病从口入关,尤其注意勤洗手、会洗手。
      2.通过说话、呼吸、咳嗽、打喷嚏等形式,将含有大小不等的病原体飞沫经口、鼻等途径喷射到空气中,再经呼吸道侵人下一个易感者,如此循环往复严重污染了室内空气,此时可采用室内空气消毒,同时还可减少对室内物体表面的间接污染,使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数量减少,在流行季节最好选用空气净化消毒机时常消毒。
      3.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消毒隔离措施,对接诊的门诊、病房等场所以及相关用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引导住院病人、陪护人员勤洗手、勤换衣、勤洗澡等做好个人疾病预防,防止院内感染发生,杜绝院内感染暴发流行。
      4.托幼、学校等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要做重点性消毒。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5.家庭消毒。一是家里没有病人,本地没有发生流行,对于居住的环境、居室里的空气,以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清洁处理,没有必要每天进行消毒。二是家里虽然没有病人,但本地已经有疫情,家庭成员有可能把病毒带回家,此时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例如用消毒剂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常开窗通风,采取适当消毒措施。三是病家消毒,本地流行时,家庭已经有病人,或者有病人进入家庭,按疫点消毒处理。
      6.消毒工作应避免盲目,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处理。
7.加强对手足口病疫点、疫区现场消毒的指导,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二、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该由现场消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
      1.地面、墙壁及一般物体表面: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 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60min。
      2.空气:室内空气的消毒可采取通风换气法,经常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对流,空气中的病菌随空气流动而置换到室外,使室内空气得到净化,每天通风换气至少1~2次,每次通风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紫外线照射法只能人不在的情况下进行,采用紫外线灯直接消毒法,可以固定照射也可以移动式照射,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 分钟;有条件时可选有人情况下可用的空气净化消毒机。
      化学消毒法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具有作用快速、效果可靠、节省等优点。一般采用化学气体熏蒸法和化学气溶胶喷雾消毒法,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有强氧化剂、含氯消毒剂及臭氧等。熏蒸法: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2h,即可开门窗通风。喷洒后,应在无人的情况下紧闭门窗,消毒后,应开门窗通风,人才能进入;用2% 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min~60min。
      3.衣服、被褥、毛巾等: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流通蒸汽消毒30min,或用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等,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或阳光下暴晒。
      4.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g或2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h。
      5.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min,也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6.食物:生吃的瓜果、蔬菜类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0min。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浸泡2h,也可焚烧处理。
      7.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2% 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8.生活用具、玩具等:可用0.2%~0.5% 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作用时间30min。
      9.纸张、书报:可采用过氧乙酸或环氧乙烷气体薰蒸,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min,无应用价值的纸张、书报焚烧。
     10.手与皮肤: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聚六亚甲基胍、洗必泰、新洁尔灭等复配消毒液)揉搓作用1~3min。
      11.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方法同1。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他含氯消毒剂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作用12h~24h。
      12.垃圾: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有效氯10000 mg/L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min以上。
      13.水消毒
      ⑴饮用水:用有效氯3~5mg/L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min
      ⑵生活污水:用有效氯5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120min。
      三、注意事项
      1.购买合格产品。凡获批准的消毒产品在其使用说明书和标签上均有批准文号,购买前应看仔细。
      2.按需选择。消毒产品的种类很多,其用途、用法、杀菌能力以及对物品的损坏程度都不尽相同。应根据消毒物品选择消毒产品,如用于手部消毒可选择手消毒剂等。
      3.使用前详读说明书。根据消毒对象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选用合适的浓度和作用时间,一般情况下,消毒液浓度高、作用时间长,消毒效果增加,但也易造成物品的损坏。相反,消毒液浓度减低,作用时间短,消毒效果下降,对物品的损坏也会减轻。多数消毒液既可以浸泡、擦试消毒,也可以喷雾处理,可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处理方法。
      4.一般消毒剂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消毒剂仅用于物体及外环境的消毒处理,切忌内服。不同的消毒剂的毒性、腐蚀性及刺激性不同,使用时均应注意。消毒剂的有效含量及溶液的配制,均以含有效成分的量表示,如含氯消毒剂以有效氯含量表示,25%漂白粉原粉即该消毒剂含25%有效氯,60%二氯异氰尿酸钠为原粉中含60%有效氯,20%过氧乙酸指原液中含20%的过氧乙酸等。对这类消毒剂稀释时不能将其当成100%,而应按其实际含量计算。各种消毒剂在其标签上均标明其有效成分及含量。
      5.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标签上标注有效期,大多数消毒剂有效期为1年,少数消毒剂不稳定,有效期仅为数月,如有些含氯消毒液。有些消毒剂原液比较稳定,但稀释成使用液后便不稳定,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液,稀释后不能放置时间过长。有些消毒液只能现生产现用,不能储存,如臭氧水、酸性氧化电位水等。
      6.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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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js661 的帖子

下载学习了,并尽快制定适合本院的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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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huanluorensheng 的帖子

针对实际,还需完善医院的消毒隔离.谢谢分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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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确诊患儿和可疑重症患儿的隔离救治工作。
    ㈠确诊患儿可安排在同一病室治疗。
    ㈡确诊患儿同一病室内不得收治其他疾病患儿。
    ㈢可疑重症患儿应一人一室,单独隔离治疗。
隔离时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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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6.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

对象是谁?医务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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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zhangfh 的帖子

我们已经有了。: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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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发得好,考虑得细,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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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器具、医疗用品和生活物品如奶瓶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消毒管理办法》:wgfbf   应该是《消毒技术规范》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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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8023_绿茵场 + 10 学习您的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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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zhangfh 的帖子

小儿科、急症科应设预检分诊台,如果到其它门诊都途径门诊大厅,应在门诊大厅再设一个预检分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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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河南省都在制定下发各自的文件规定,卫生部统一制定下发规范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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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lyk 的帖子

卫生部应该考虑下发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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