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14﹞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I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25号)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是指导和规范我国传染病医院建设的重要依据。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确保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事建设管理和设计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并认真执行《规范》,进一步做好传染病医院建设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各地在贯彻执行《规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规范》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主编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