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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头孢类抗菌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纠纷时有发生。纠纷的焦点在于:使用头孢类抗菌药到底应不应该做皮试?有的医院做,有的医院不做; 有的选一种头孢菌素皮试液做,有的是头孢原液做;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公认的答案: 皮试液的浓度? 皮试液如何保存和保存多久? 患者再次用药,间隔多久需重新皮试? 头孢类药物因为与青霉素同属 β-内酰胺结构药物,人们普遍担心其同样可引起过敏反应。事实上,头孢药物所含的 β-内酰胺环并非过敏反应的标志性结构。 青霉素的母核是 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唑环,其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区域涉及到整个母核;母核的稳定性差,容易发生重排、分解和聚合反应,使过敏反应复杂化、严重化。 头孢菌素为 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嗪环,抗原决定簇主要和侧链结构有关,其母核较稳定,不容易形成致敏的聚合性杂质成分。 所以对青霉素过敏,不一定对头孢类过敏。又因侧链的不同,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中国药典委员会主编的《临床用药须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两个重要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之前要进行皮试,过敏者禁用;并同时指出,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根据病情权衡利弊使用头孢类药物。而并无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的规定。 青霉素过敏患者原则上仍然可以使用头孢类药物,对此时所用头孢也无皮试的要求。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头孢皮试可准确预测是否会发生过敏反应,不少皮试阴性的情况仍然发生致死性过敏反应,假阳性的情况又限制了患者的合理抗菌药物选择。 药品说明书中,仅头孢美唑注意事项中有「用药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为宜」的要求,其余各药均只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自然,对于这种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了需要皮试的头孢菌素,皮试是不可免的。因为 SFDA 批准过的说明书上具备相当法律效应的。 也许您会说,头孢类在临床上确确实实有过敏反应啊,怎么能不做皮试呢?头孢过敏固然存在,只是做皮试根本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这种过敏,而皮试的假阴性反而让我们疏忽大意。与其坚持做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皮试,换取一个完全不可把握和预测的结果,不如任何时候都做好过敏抢救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