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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点评] 辩论赛事点评——辩论赛之三:是否标注洗手液的开瓶日期

   
发表于 2015-4-25 14:56: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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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场比赛,缺了点评总是缺了点感觉,作为临时被任命的版主,自然就得勉力地装模作样地发点文字,凑凑兴,以使整场赛事有始有终,也让人有所回味。


由于赛事之初,我还是旁观者,连围观还算不上,所以这第一篇点评就从刚刚落幕的第三场辩论赛开始入手。


以下文字,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管委会和论坛观点,所以各位有不同意见尽管拍砖

先介绍双方支持率,截止到当前为止:反方占据了绝对优势,如图

4.25双方支持率对比

4.25双方支持率对比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3 金币 +26 文点 +5 收起 理由
草原星空 + 8 + 20 + 5 各层点评都精彩!
乔-乔 + 5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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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排行榜: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00:33 | 查看全部
再介绍双方辩手,根据最终统计:
反方辩手:淘气包、尘埃1969、zhaoxirong、弯弯的月亮、sxy01234、开始懂了、良龙马、明玥、清风细雪
正方辩手:娜姆、dufengxia




辩手人数如此之大的差距,不论结果谁赢谁输,都要向正方二位辩手致敬!因为二位辩手在指定时间内认真与反方众位辩手进行辩论,丝毫没有胆怯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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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03:19 | 查看全部
正方主要观点:
1、洗手液理化因素稳定不代表它不被污染,洗手液说明书上的有效期也是明确说了是密闭下多少年的。
2、填写开启时间是增加工作量,但是这些工作一般都是由管理物质的总务护士和管理护士去完成的,形成这样填写开启日期的意识后对自身工作不会带去太多的负担。反而会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3、填写开启时间的目的不是只有管理效期的,还可以知道洗手液的使用量,开启后时间等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科学依据。
4、我们在决定一个物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时不光通过直接观察根据经验去决定,还应该寻找更多的科学依据。
5、总共提交了3篇文献作为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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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05:57 | 查看全部
反方主要观点:
1、洗手液属于皮肤清洁剂的一种,具有性能温和、不刺激皮肤、使用方便、抗硬水、易清洗、泡沫丰富和洗后皮肤润滑感好等特点,且清洁卫生,易于存放。
2、采用瓶体泵头挤压式取量,避免了不同人群使用时的交叉感染。
3、既然洗手液是清洁产品,跟肥皂是一个性质的,写开启日期没有理由
4、只要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杂质,无异味,就可以使用。它的成分不像速干手消毒液,过期消毒液会失效而影响消毒效果。
5、如果硬要说洗手液打开后有失效期,那么请问有效期是多少?没有生产厂家写明。
6、护士够忙的了,再增加无谓的工作,没有必要吗。
7、规范也没有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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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12:08 | 查看全部
关于辩论的火力点之一

正方:最先提出了洗手液中沙门菌感染导致暴发的案例。
反方:指出沙门菌感染是因为重复使用容器引起,建议采用一次性容器。

点评:
在反方辩手的辩驳下,正方此依据确实不足够威力。
但是反方后面的辩手就此论点的再次驳斥则显偏题较多,没有针对性,并且显示出团队内部对己方发表内容的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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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16:16 | 查看全部
关于辩论的火力点之二
正方:提出了洗手液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污染的问题,并先后提交了3篇文献依据予以佐证。
反方:质疑文献的权威性。

点评:
1、正方此论点是最关键的,在反方第一次质疑仅有一篇文献支持的情况下,又提交了2篇文献,可谓用数据说话。
2、反观反方,除了对第一篇文献有过质疑外,对正方后期提交的两篇文献集体视而不见,甚至有辩手对正方辩手后期引用的数据提出质疑,问来源于何处?表现出对对方辩手言论的严重忽略,没有针对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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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19:57 | 查看全部
关于辩论的火力点之三

正方:提出标注洗手液可以侧面反映手卫生依从性,也能发现哪个洗手池使用率不高。
反方:驳斥快速手消毒液才能较好反映手卫生依从性。

点评:
1、正方的论点应该是从实际工作中总结而来。
2、反方驳斥得略显简单,不具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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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22:21 | 查看全部
辩论的火力点之四

反方:质疑一瓶洗手液不可能用三年,提出应及时条换以节约
正方:认为实际工作中会有遗忘的角落,标注日期就可以尽早发现

点评:
反方的论点恰恰给正方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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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25:57 | 查看全部
辩论的火力点之五

反方:如果要标注,那么开启后的有效期应该是多少
正方:引用了文献数据,并且反复申明需要去关注的

点评:
这个问题上,双方都没有说服对方。
就个人而言,我赞同正方的一句回答:在这里辩论的是是否需要标注,而不是开启后的有效期。开启后的有效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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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15:31:46 | 查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拙凌 于 2015-4-25 15:35 编辑

关于辩论技术

1、正方虽然人少,但也不见劣势,反而因为人少,二人思路整理起来比较完整。
2、正方回复对方时,一般先写明对方意见,然后再进行回复,一目了然。
3、反方人多,看上去分工较为明确,主辩手有一位,思路比较集中;其他辩手相对来说就是在扰乱对方辩手和围观者视线的,比较激动,喜欢一层一层地连续发布回复,初看起来比较有气势,但不适用于网络辩论,因为这样看起来显得思路较乱,重复发言,没有力度。4、双方个别论点选择不够妥当,如正方提出的相关暴发依据,反方一直强调的规范没规定,都不具有说服力。
5、双方对对方的一些关键论点把握不足。比如反方的肉眼观察洗手液外观来确定是否有效,正方一直未予以反驳;反方对正方提出的文献依据,反驳不当,并且对后期文献资料集体选择忽略,均是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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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6 07:06:54 | 查看全部
老师的点评真知灼见,点出了双方的优缺点,这也给大家提个醒,在辩论过程中应该抓住重点、有理有据。谢谢老师指点,帮助增长了经验。
加油!继续展现自己的水平 
发表于 2015-4-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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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6 08:20:40 | 查看全部
平生第一次参加辩论赛事,毫无经验,只是任性发言,拙凌老师一番点评,醍醐灌顶 ,脑洞大开,原来辩论技巧如此深奥,惭愧!谢谢老师!!!
第一次参与有这样的表现其实不错啦,只是辩论不是讨论,需要思路更加缜密一些。加油! 
发表于 2015-4-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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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6 11:18:36 | 查看全部
拙凌一席话,胜读三年书! 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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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7 11:37:39 | 查看全部
看了拙凌斑斑的点评,我认为下次辩论的队友应该先私下联络一下,好分工明确,以免辩论时队员有重复观点的发帖,继续努力,哈哈哈,再次感谢拙凌斑斑
要善于发挥团队的力量,既要反驳对手,也要弥补队友的失误 
发表于 2015-4-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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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7 12:03:07 | 查看全部
拙凌老师的点评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对我们所谓“辩手”的任性发言指明了思路。
呵呵,希望下次看到精彩的辩论发言 
发表于 2015-4-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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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19:26:06 | 查看全部
拙凌老师的点评画龙点精,达到专业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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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8:52:05 | 查看全部
拙凌斑斑的点评很精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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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10:44:21 | 查看全部
谢谢老师的点评,,我自己也辩论结束后去看了所以辩论的内容,但是没有总结出老师总结的这些问题。
谢谢老师的分析,受益匪浅。
也谢谢论坛提供的学习机会,这是第一次参加辩论赛,也谢谢各位辩友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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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08:36:03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应该标注,一般情下洗手液大家用的很快没必要标,但是有些地方他就是不用洗手液或者用的很少放置很长时间。就必须标注日期,不能让那瓶过期的洗手液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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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09:26:01 | 查看全部
“不能让过期的洗手液继续使用”,所以需标注开启的时间。这句话我觉得有问题,洗手液瓶上本身就有有效期,看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何必多此一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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