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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各临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以掌握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医院感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送病原微生物检测,为针对性治疗及合理使用抗菌药提供依据。
3、散发的医院感染病例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聚集性医院感染病例应立即上报感染办,科室做好登记。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同时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监控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经过讨论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填报。
6、感染办根据本院感染病例发病特点、高危因素等选定目标性监测方向并进行监测。
7、每年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2、不推荐常规开展灭菌物品的无菌检查,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医院感染事件与灭菌物品有关时进行相应物品的无菌检查。
3、连续使用的消毒液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消毒剂每季、灭菌剂每月进行生物监测。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等)及其它物品,每季度做生物监测,监测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浸泡灭菌的物品应每月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5、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锅)、化学监测(每包)、生物监测(每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6、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次)、化学监测(每包)、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7、紫外线消毒灯的监测:分日常监测和灯管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是指科室日常使用的监测记录,包含累计时间等项目。辐照强度监测方法有仪器法和指示卡法,每半年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灯管辐照强度不应低于70uw/cm2。
8、血液净化系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1次、内毒素检测每季度1次,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和游离氯的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介入室(导管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口腔科、内镜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各部门监测频次详见《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四、多重耐药菌监测
1、临床科室:各科室医师在接诊感染性疾病患者后,应送检相应的病原学标本,并追踪检验结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若属于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则于24小时内报医院感染报告卡。
2、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鉴定、药敏应实行三级报告。发往科室的多重耐药菌报告单应加盖“多重耐药菌,请注意隔离”的警示章,同时填写《细菌耐药性监测报告、反馈处置表》,及时通知感染办。
3、感染办:接到检验科报告后,到临床科室进行调查、督导,指导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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