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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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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卫生部医院感染标委会发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提到了一些:
5.3 负压病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3.1 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3.2 建筑布局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 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10cm 。门窗应保持关闭。
5.3.2.1 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
5.3.2.2 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
5.3.3 隔离要求
5.3.3.1 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 每h 换气6 次以上。
5.3.3.2 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 ,缓冲间的气压宜为一15 Pa 。
5.3.3.3 应保障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做好设备日常保养。
5.3.3.4 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
5.3.3.5 患者出院所带物品应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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