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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解读国家规范——还是医废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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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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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36 号
该规范的第(七)条规定: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这里所说的“标本”都指哪些范围呢?具体到了临床上,又该如何操做才能合情合法呢?
——该疑问源自基层的一次检查:基层检验科血常规采血是扎手指(无名指)尖,血液用细细的吸管虹吸,再加入一个“子.弹”头里,盖上盖帽。采血过程完成。因血量较少,很少有自动外流的现象。做完血常规后,这个“子.弹.头”盖上盖子,被泡浸在消毒液中,然后捞出再焚烧。
消毒液完全接触不上子.弹.头内的血液标本——看似只是将子弹头外部被浸泡消毒了。
这家基层卫生院的血常规很少,购置一个压力锅显然没必要。
不知大家对这样的感染性废物焚烧前的浸泡消毒有何种看法?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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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4]我认为此条款已经说明了普通的采血标本不需要各种消毒。
个人理解,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只是指病原体标本,而非临检、生化或者免疫标本,因此可以理解为仅要求的是微生物室的病原体标本需要消毒。
对于此条款的确存在不同理解,今年卫监来执法检查,曾提出来普通标本应消毒;评审前非院感的专家来预评时也提出来应该消毒,但我们省里院感的老大却从来没提过需要消毒。
所以,有时候面对非院感的所谓专家时也的确十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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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石桥老师的观点,此条款专指微生物室的病原体标本,并不是指普通标本。废弃的普通标本直接放入医疗废物容器内集中处置,不需要在使用消毒剂浸泡消毒,那样不是增加一次污染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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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石桥老师的观点。我院也接受过类似的检查,个人坚持普通的血液标本无需高压力蒸汽灭菌,而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我院也是这样执行的。可是专家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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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希望检查的标准统一一下,以前一年下来被好几拨的检查团检查,一拨一个样,整改都快整晕了,而且还不是最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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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掌握标准,以标准应对检查者会好一些。  发表于 2014-12-2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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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石老师的观点,此条款专指微生物室的病原体标本,并不是指普通标本。其他废弃的普通标本直接放入医疗废物容器内集中处置,不需要在使用消毒剂浸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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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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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师们意见,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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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4-12-29 10:06
我认为此条款已经说明了普通的采血标本不需要各种消毒。
个人理解,“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

石老师说的极是!
就这家基层卫生院对于血常规的标本要求浸泡后焚烧,也是出自当地卫生监督的要求。监督就是以“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这句话来要求基层先浸泡消毒,再焚烧,且不容许基层辩驳,真的很无语啊~~
为什么他们对于感控的认知就不能从这些无谓的要求中解放出来,着眼于更重要的感控要求呢,劳命伤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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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4-12-29 10:06
我认为此条款已经说明了普通的采血标本不需要各种消毒。
个人理解,“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

那么,问题来了,做生化检验的血标本是否需要就地无害化处理(消毒或压力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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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供一个链接:医院检验科检验标本的处理方式调查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 ... 9&fromuid=95110
(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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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是按照石桥老师说的那样执行的!符合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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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讨论,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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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卫监所的人员也应该多参加培训,该更新的观念一定要更新,只有这样才能到基础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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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4-12-29 10:06
我认为此条款已经说明了普通的采血标本不需要各种消毒。
个人理解,“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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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12-29 17:03
那么,问题来了,做生化检验的血标本是否需要就地无害化处理(消毒或压力灭菌)?

临检、生化检验的血、尿、便等标本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入环境,但是否就地处理,个人理解,要看医疗机构的设施支持,如果有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机构的话,应没有必要就地处理,但应避免泄漏、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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