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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需要器销毁记录吗?

发表于 2014-11-14 10:04: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
监局来我院检查:要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销毁并记录厂家、批号,不知各位老师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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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0:55:59 | 查看全部 IP:广东肇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4号)
                                                                   二○○○年十月十三日
      第四章  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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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0:56:20 | 查看全部 IP:河北廊坊
药监局没事管了,还管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不是归卫生监督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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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1:01:38 | 查看全部 IP:江苏宿迁
不是集中处理吗,早就不需要毁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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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1:25:02 | 查看全部 IP:山东济宁
我们医疗废物都是移交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公司进行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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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3:37:42 | 查看全部 IP:山西晋中
多头监管的问题又出现了,药监是管食品卫生的,怎么也管起了医疗废物,还瞎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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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4:56:03 | 查看全部 IP:河南洛阳
我们现在的一次用品不是不要求毁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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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1:42:20 | 查看全部 IP: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
谢谢各位老师。我们医院是毁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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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4:49:02 | 查看全部 IP:甘肃武威
是啊,早就不毁形了,毁形不是对我们工作人员造成再次污染的几率就更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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