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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如何理解"抽出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的?可行吗?

 
发表于 2009-2-19 23:30: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浙江杭州
这是原来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上讲的,很多医院也原封不动地将他写入治疗室的制度里去了,可是,真的较真起来,似乎有点不现实哦!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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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23:41:04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我们都是这样要求的,也经常有临床来咨询,可是没办法啊,规范就是如此要求的,有时候只好建议临床尽量用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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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8:24:49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我们市卫生局对静脉输液要求及时巡回,输注前30分钟内加药,这样就可以符合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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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8:47:35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医生发生院内感染,怎么办?

呼吸内科医生常发生院内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居多,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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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8:54:04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回复 #1 缭绕 的帖子

点点老师说的没错,及时巡回就能做到,还有及时巡回还可以发现别的问题呢,我上次去输液大厅质控检查就发现有个1岁的宝宝输液,液体渗了,脚都肿了,爷爷奶奶也不懂,要是及时巡回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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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9:43:25 | 查看全部 IP:河南开封

回复 #1 缭绕 的帖子

个人感觉有些教条,实际上临床也不能100%落实,第一瓶还好,但继瓶液体就不能保证了。并且,在输液时,有些因输注的药物有特殊要求,常常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输完,如此这样,俺就不能理解"抽出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的道理何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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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9:50:11 | 查看全部 IP:江苏连云港

回复 #1 缭绕 的帖子

在科室护理人员按床位比例到位的情况下,执行起来是无话可説的,但在现有情况下,科室护理人员每天在超负荷运转,根本做不到,只是在不断的进行灌输理念。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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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0:47:14 | 查看全部 IP:广西南宁
理论上一直是这么强调的,"抽出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为什么要这样提出我还没有看到依据,本人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4-6小时多见。很想做此研究,对比2、4、6、8小时用后情况(先从动物开始),但是每天超负荷运作,只能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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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2:46:05 | 查看全部 IP:江苏淮安

回复 #1 缭绕 的帖子

个人理解是要求其现配现用,这样符合药效学,但是临床成人病区可以做到,其它科室无法实现,我们只是要求第二瓶水不可配置较早,大约第一瓶水输一半以后配.其实加强巡视最重要.特殊药物是必须现配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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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6:20:59 | 查看全部 IP:江苏南通

回复 #7 gyljh 的帖子

老师,特有同感。有时候不是她们不想巡视。而是没有时间做到这么认真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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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7:16:07 | 查看全部 IP:广西柳州
即使每瓶都做到现配现用,但有的心衰病人及一些危重病病人液体是用输液泵来使用的,一瓶液体用完就4-5个小时,还别说其间有特殊情况中途改输别的液体XX毫升后再输这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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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23:04:10 | 查看全部 IP:陕西延安
还是按规范来,开启的无菌液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我个人认为这主要指安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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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1 09:02:28 | 查看全部 IP:江苏盐城

回复1#缭绕老师

同感确实执行很难!还是采用“现配现用”比较好,根据情况执行。由此想到,1.不难理解《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没有这样规定。2.出现药物配制时间长不使用现象,应该是功能制护理模式的产物,护理模式改变,护理人员数量增加并观念转变,就能执行。: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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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1 11:19:13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本人认为,应是加药后2小时内必须输上,如果是加药后2小时输完就无法执行了,尤其是内科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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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2 10:19:54 | 查看全部 IP:北京
我们和临床护士的解释是:配液后2小时内必须输上,但具体多长时间输完要根据病人的病情年龄和药物的性质决定。
如果是配液后2小时内必须输完肯定无法执行,因此提醒我们制定规范时要符合实际,作到切实可行。
临床护理人力不足,很难作到及时巡视,现在是呼叫铃声不断,护士应付配液挂液,根本没时间巡视。要想解决应该多方面呼吁,增加护士人力,医疗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的输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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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09:15:55 | 查看全部 IP:云南昆明

回复 #1 缭绕 的帖子

理论上要求这样做,但执行起来真正达到要求的几乎没有,平均在3-4小时为多。如何是好呢:o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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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4:22:25 | 查看全部 IP:上海
我同意14楼老师意见。2小时内输完要看药量和病人情况,心衰病人和新生儿病人是不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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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22:46:56 | 查看全部 IP:陕西宝鸡

您说的很对,因卫生部没有新的感染管理细则下发,只有这样执行了。本院制定的没有依据,万一有纠纷谁承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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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09:16:23 | 查看全部 IP:江苏南通
  我的理解是:配置好的静脉输液在治疗室放置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这实际上是“规范”的要求。
  自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出台后,“规范”就同时废止了,但“办法”出台后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我们还是执行了规范的内容。不知道论坛上的老师是否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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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0:09:24 | 查看全部 IP:河北邯郸
同感,我们现在执行现配现用,根据病情按医嘱掌握输液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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