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拉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可以在家中,也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观察。
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三版
附件2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
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隔离医学观察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丿、和联系方式。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各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二)隔离医学观察期为21天,即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至第21天结束。观察期间由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三)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发热、乏力、咽痛、头痛、关节或肌肉痛、呕吐、腹泻、出血症状等,则立即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治疗,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四)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
(五)医学观察的解除。
1.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其接触的疑似病例排除埃博拉出血热诊断,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
2.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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