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Guide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会员交流区
›
热点关注(与医院感染无关)
›
珠海出现非典型医闹案:女患者以被性骚扰为由袭医 ...
公告区
+ 发布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主题贴
02-17 16:11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回帖
02-17 16:10
系统消息:
AI工具试用丨“斯斯”陪你做感控,有问必答!(赚金币啦)
#AI工具#
01-07 16:18
系统消息:
上传视频拿金币,快来上传你最喜爱的感控相关视频吧!
#👈点我了解详情#
01-06 15:55
小小牧童
:
竟然才知道,SIFIC论坛可以一键搜索【知名专家】的授课笔记资源啦!
#SIFIC感染科普笔记#
01-02 17:30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840
|
回复:
20
[转帖]
珠海出现非典型医闹案:女患者以被性骚扰为由袭医
火
[复制链接]
黎卫士
黎卫士
当前离线
积分
14072
发表于 2014-10-2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珠海出现非典型医闹案:女患者以被性骚扰为由袭医
2014年10月21日 19:11 来源:中国新闻
中新网珠海10月21日电 (邓媛雯 陈彦儒)因为医生佩戴的口罩碰到脸,珠海一名王女士以“遭遇性骚扰”为由跳了起来,连扫医生三记耳光,21日,珠海拱北警方对媒体通报,该市处理一起非典型医闹案。
据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公安分局警官王蕾介绍,20日15时许,该局拱北派出所接到杜先生报警称:其在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检查暗室内诊治时,被患者打了3个巴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报案人杜先生向民警诉称,他是该院的一名眼科医生,王女士是他的一位病人。10月19日王女士曾到其处就诊,并确认眼睛发炎,杜先生给其开了相关药品。20日15时许王女士到医院复诊,杜先生按程序带王女士到门诊三楼眼科检查暗室内检查。
杜先生说:“当时我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给王女士就诊,让王女士坐在裂隙灯前检查,大概检查5秒钟左右,王女士突然就伸手给了我一个巴掌,当时我的眼镜就掉在了地上,我问王女士怎么回事,王女士又一个巴掌打在我的左耳上,我又质问王女士干什么?王女士说我猥亵她,看病离她太近了,我的口罩碰到了她的脸,说完又抽了我一巴掌。”
王女士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杜医生在检查的过程中用左手揽她的腰,并且在检查过程中,用戴口罩的嘴碰到自己的嘴。因此才发飙打了杜医生三巴掌,并且踢坏了门把手。
警方从周围围观群众处得知,当时眼科检查暗室内没有遮挡物,门是敞开的,外面的人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
有围观患者反映称,自己当时站在门内,并没有看到医生有“性骚扰”的举动。
伤情鉴定呈示,杜先生左耳创伤性鼓膜穿孔。
经拱北警方调查,24岁的王女士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王女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幸亏眼科检查暗室是敞开门的,否则,医生被污陷的话,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记者从拱北警方获悉,该所一个月来,已处置医院内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案事件12起。(完)
信源地址:
http://finance.chinanews.com/jk/2014/10-21/6702385.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自新大陆
自新大陆
当前离线
积分
439
发表于 2014-10-2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怕啊!这个女病人太彪悍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毛毛细雨
毛毛细雨
当前离线
积分
1787
发表于 2014-10-2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侮辱人格的行为应该严惩,怎么处罚的那么轻
??就因为被打得是咱医务工作者!!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月光依旧
月光依旧
当前离线
积分
8386
发表于 2014-10-23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防不胜防呀!
哎!
昨晚夜班,一个糖尿病、酒精性肝硬化等等疾病的患者,十点来院大闹,说没有人教会他使用,(曾经住院患者,而且自己带来的胰岛素笔是半支!!!)、、、、、、等等,不想再说!
什么医疗环境!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尘埃69
尘埃69
当前离线
积分
27154
发表于 2014-10-2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教训,单人检查时要有人陪同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绿城白云
绿城白云
当前离线
积分
4641
发表于 2014-10-2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暗室的门是开着的,幸好还有周围的群众做证明。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lzsygkk9228
lzsygkk9228
当前离线
积分
2523
发表于 2014-10-2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性,处罚太轻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我工作,我快乐
我工作,我快乐
当前离线
积分
4910
发表于 2014-10-2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胡闹,医疗环境太乱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小草记事本
小草记事本
当前离线
积分
1505
发表于 2014-10-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患者神经质了,过度敏感,我们要接受教训,单人检查时要有人陪同。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chunni2014.01.2
chunni2014.01.2
当前离线
积分
1793
发表于 2014-10-2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太轻了吧,对打伤的医生不用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吗?如果是医生打了病人,处罚会仅仅是拘留10天,处罚200元吗,都是人呢,为什么如此不公平?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toto
toto
当前离线
积分
15971
发表于 2014-10-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轻的处罚实在太让人失望!!!!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禅静思语
禅静思语
当前离线
积分
29830
发表于 2014-10-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女士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杜医生在检查的过程中用左手揽她的腰,并且在检查过程中,用戴口罩的嘴碰到自己的嘴。
——会不会这个女人是吸毒的?产生幻觉???
对法律具体条款咱不懂,但是,如果医患反过来,肯定不会是这么轻的处理结果,伤心~~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岩石
岩石
当前离线
积分
3737
发表于 2014-10-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的医疗环境,,,,,,,,,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YXQ0775
YXQ0775
当前离线
积分
1398
发表于 2014-10-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侮辱人格的行为应该严惩,要不医生怎么看病?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水果蔬菜水果
水果蔬菜水果
当前离线
积分
3832
发表于 2014-10-23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侮辱人格彪悍病人的行为应该严惩,为什么处罚的那么轻??? 难道法律对医闹应该从轻处罚???医务工作者是比别的行业低吗?????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好好
好好好
当前离线
积分
1797
发表于 2014-10-2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侮辱人格的行为应该严惩!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gaojing
gaojing
当前离线
积分
2405
发表于 2014-10-2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无理的医闹,应坚决加以惩处!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明丫头
明丫头
当前离线
积分
3169
发表于 2014-10-2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的耳朵真廉价,还好有人证明不是骚扰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紫花地丁
紫花地丁
当前离线
积分
1581
发表于 2014-10-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耳膜穿孔,打人者只是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不会吧,耳膜穿孔应该可以鉴定为轻伤了,而不是轻微伤,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坐牢才对呀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健康,快乐一生
健康,快乐一生
当前离线
积分
420
发表于 2014-10-2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医院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为了和谐,医生就得受气,唉!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