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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医师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从事口腔科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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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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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茉莉花开 于 2014-9-30 16:13 编辑

某医院一口腔科医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否?外科大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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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3月,美国卫生保健流行病学协会发布了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HCV)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卫生工作者管理指南。该指南建议:①不应因为卫生工作者感染了HBV、HCV与HIV等病原体而禁止其从事任何医疗活动,而应根据个体情况与所从事医疗行为的不同而区别对待。②对于感染不同病原体的卫生工作者,指南根据其体内病毒载量而给出了不同的推荐意见,应注意每例感染者的个体情况均存在差异,相应患者管理应遵循个体化原则。Ⅰ类医疗操作:传播血源性病毒风险最低的操作。
Ⅱ类医疗操作:理论上有可能传播病毒但实际上几乎不可能的操作。
Ⅲ类操作:明确有经血源传播风险的操作。③不应单纯因为卫生工作者感染HBV而禁止其从事医疗行为。HBV感染的卫生工作者可从事Ⅰ类或Ⅱ类医疗行为。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阳性或循环病毒载量≥104病毒当量/ml的卫生工作者应避免从事Ⅲ类医疗行为。体内循环病毒载量≤104病毒当量/ml的卫生工作者可从事Ⅲ类医疗行为,即与医患之间病原体血源性传播有关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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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要吧,可以干内科门诊这样的工作,避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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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xywjx 发表于 2014-9-29 15:05
2010年3月,美国卫生保健流行病学协会发布了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HCV)和(或)人类免疫 ...

还真不知道,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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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双向防护,如有皮肤破损暂停手术,个人认为可以的关键要预防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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